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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弥勒市自然资源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不动产登记业务协管员,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和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招聘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不动产登记业务协管员。

招聘条件

(一)政治表现好,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

(二)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18至35周岁,身体健康,品貌端正。着短袖时,裸露部位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

(五)同等条件下,烈士遗属、复转退军人、建档立卡户及有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相关法律知识、写作、摄影、计算机应用技术等技能的优先录用。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对面试、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实行一个月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试用期工资按不低于1750元/月发放,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待遇按人均2000元/月保障。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5日至3月21日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填写《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业务协管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并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及相应证件、近期五分证件照,复退转军人及其他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携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报名地点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四楼人事财务科(弥勒市吉山南路175号)。

报名结束后我们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合适的人员参加面试,未进入面试范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董雨秋

联系电话:0873-6125013

附件1:

来源/弥勒人社

总编/杨锐编/刘勇 值班编辑/孔德云编辑排版/杨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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