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兴宁市水口镇一男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情,被兴宁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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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日18时许,兴宁市公安局水口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省道S225线水口垃圾中转站后侧山上有火情。接警后,民警立即会同镇村干部、护林员等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合力将山火迅速扑灭,幸得发现得早,救援及时,没有造成火情扩大和严重损失。

公安机关经现场勘查、走访后将嫌疑人杨某传唤至水口派出所调查。据杨某陈述,其当天傍晚去往垃圾中转站倒垃圾时,发现一未燃放的烟花,于是心存侥幸,将烟花就地点燃,期间火星掉落在垃圾中转站背后的山坡上引燃了杂草,导致发生火情。现杨某已被兴宁市公安局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兴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