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16时许,令亿万国人牵肠挂肚的四个熊孩子终于在中缅两国共同努力下安全、顺利回国了!熊孩子事回来了!担心挂念他们的“家长们”终于可以松口气了,可是不能熊孩子回来了就万事大吉吧!熊孩子犯了家法尚要受罚,别说这次不只是犯家法这么简单,而是犯了国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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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几个熊孩子的平安回来,媒体爆料出更多细节。

几个学生之所以擅自偷渡出境,起因是从网上看到了一家KTV招人的广告,随即四人一拍即合,决定去应聘上班,从此飞黄腾达,随即联系了广告上的电话,听从电话里的指令从安徽乘飞机到达就云南西双版纳。

到达西双版纳后,四个熊孩子听从指令到达指定位置后关闭手机,随即两个中国男人让他们‬上了‬一辆‬白色‬轿车‬,乘坐‬轿车‬从西双版纳‬偷渡‬至‬缅甸‬境内‬,以后‬四人‬又‬乘坐‬两辆‬摩托车‬又‬换乘一辆‬皮卡车‬。在‬此‬途中‬,一个‬学生‬因‬不明原因‬被‬劝‬回‬(网传‬是‬因为‬年龄太小‬)。

三人被皮卡车拉至勐波后,三人找酒店自行入住,次日三人找到一家电信诈骗窝点,网传因其年龄太小未被录用。此后,三名学生一直在酒店待命,直到3月18日被当地警方排查到,3月20日被安全移交给中国警方。

这是这起熊孩子偷渡出境事件的大体经过。截止今天,以三名熊孩子安全回国事件告一段落,但是仅仅是告一段落而已,却不能就这么你好我好大家好,皆大欢喜就完了!

我有几个疑问:

第一,他们都已经顺利出镜了,为什么主动去电信诈骗窝点,人家都不要他们?真的是因为年龄小吗?

我想不要那么天真了,既然都实习了,肯定年满18周岁了吧!就算不满18周岁,十五六岁的腰子就不香吗?

那么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从他们失联的那一刻起,国家已经通报缅甸各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寻找这几个孩子,而且肯定提到了要确保他们几人的人身安全,不然别说这几个小崽子,就是再多来几打壮汉,也不够缅北那些犯罪集团瓜分的!

第二,诈骗集团费劲千辛万苦又是摩托又是轿车又是皮卡的终于把他们弄到缅甸来了,就让他们天天在宾馆里吃了睡、睡了吃?不安排工作也不来个下马威?

也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当地大小组织都接到了命令,谁也不能打这几个浑小子的主意,不然在佤邦这块土地里将没有他立足之地!甚至连为了把他们骗出国境线劳心劳力劳神的那个诈骗集团这次也只能假装不知道有他们几人存在的事实了,甚至还要假模假样的帮着一起找这几个孩子,甚至还要表现的更卖力一点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

‬或许大家会认为我这是在自我感觉良好,其实我不光有逻辑推理,也有实锤证据的。

3月17日,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主持的例行记者会上,有外媒记者问到关于缅甸国内武装组织呼吁中方协助停止缅甸内乱一问题上中方有何回应时表示:

中方作为缅甸的友好邻邦,中方一直密切关注缅甸局势发展,希望缅甸各方各党各派从国家和民族利益出发,通过对话协商寻求解决办法,尽快恢复国家社会稳定,重启政治转型进程。而在这一过程当中,中方愿意同国际社会一道为缅方提供建设性帮助。

这就是证据,大家看一下,呼吁中方调停缅甸内乱局势的是缅甸国内武装组织,不只是缅甸政府均,缅甸的武装组织也在期盼着中国能对他们伸出援手,救他们于水火。试想这种形势下哪个缅甸不开眼的小集团敢跟缅甸的武装组织唱反调?那不是生怕死的慢吗?

所以说,这几个熊孩子这次能幸运的带着两个腰子回国,不是诈骗集团这几日正好吃斋念佛,而是整个缅甸所有势力集团这几日都在怀着比吃斋念佛更虔诚的心来等待中国的恩泽!

下面再来说说通过这起事件(也可以说是案件),应当追究哪些人的法律责任。

第一,首当其冲的是追究一段四个熊孩子偷渡出境的法律责任!

不论是上当受骗也好,梦想飞黄腾达也罢!四个人既然已经大四实习期,肯定都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了!既然是成年人,那么违法了或是犯罪了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付出应有的代价!

《刑法》第322条 偷越国(边)境罪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是指: 1.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的 2.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的 3.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4.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1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 5.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这四个孩子,虽然其中一个中途返回,但是均构成了偷渡国境违法行为!至于是否构成情节严重,我认为其中必有一人是构成情节严重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那就是拉拢、引诱其他三人的那个最蠢的学生!

‬达到西双版纳后负责接应他们的两个中国人和负责送他们出境的那个轿车驾驶员的法律责任!

我个人认为当地公安机关应该根据这几个孩子提供的信息尽快把那三人抓获归案,并据此深挖其背后的诈骗或其他犯罪链条上的其他犯罪分子!最好以此为契机打掉一个或几个涉及偷渡、诈骗甚至其他犯罪行为的团伙!

啰嗦了不少了,大家认为还有什么补充的,评论区里聊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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