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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推荐申报
2023年丙级旅游民宿的通知
全市各民宿企业:
为大力宣传贯彻国家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做好旅游民宿品牌培育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民宿行业健康发展,现就做好2023年丙级旅游民宿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各民宿企业请对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严格对标申报,符合治安、消防、卫生、安全等规定,证照齐全,经营用客房建筑物不超过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其中“房屋安全鉴定证明”为新增必备内容,需要聘请第三方开展检测,出具鉴定证明。
《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
(GB/T 41648-2022)
二
政策措施
对新评为全国乙级、丙级旅游民宿的主体由州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3万元。
三
上报材料
(一)等级旅游民宿等级评定申请报告(附件1)。
(二)等级旅游民宿自检自查报告(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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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报送时间
请有意向申报的民宿企业于2023年3月27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联系人:徐子懿,电话:3065661;13518730483。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3月20日
来源/弥勒文旅
总编/杨锐责编/刘勇值班编辑/孔德云编辑排版/杨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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