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国省道交通秩序,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门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公路交通安全“春季守护行动”方案》的部署和县公安局的要求,强化工作举措,全力维护辖区国省道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现将门源县近期查处的几起无证驾驶违法案例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2023年2月18日10时7分,马明某无证驾驶青AKG10*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门源县碱塔线2KM+100M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马明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2023年2月23日16时47分,马索某无证驾驶青A9307*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门源县阴田乡上阴田村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马索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2023年2月28日10时42分,马晓某无证驾驶青A7Y39*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门源县阴田乡上阴田村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马晓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2023年3月3日21时,马晓某无证驾驶青C0813*号小型越野客车,行驶至门源县浩门镇东大街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马晓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2023年3月4日21时29分,马志某无证驾驶青C9398*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门源县浩门镇张孟线206KM+300M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马志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2023年3月4日15时许,冶进某无证驾驶青C8706*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门源县浩门镇青克公路23KM+500M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冶进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2023年3月4日21时56分,马某无证驾驶青C7337*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门源县张孟线181KM+900M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马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2023年3月5日11时32分,李祝某无证驾驶青C5700*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门源县浩门镇金浩路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李祝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2023年3月5日20时35分,马志某无证驾驶青AUK15*号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门源县G338线175KM+500M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马志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2023年3月6日14时38分,郑文某无证驾驶青C2087*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门源县浩门镇西关街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郑文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2023年3月7日9时7分,马吉某无证驾驶青AJE15*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门源县浩门镇西关街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马吉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2023年3月9日21时18分,马卫某无证驾驶青CE352*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门源县张孟线206KM+500M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马卫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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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交警提醒: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驾驶机动车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切勿以身试法!

编辑|小杰

审核|朵朵

终 审|老梁

来 源| 门源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