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中午
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官方微博
发布一则警情通报

3月15日
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
一印染厂车间发生一起火灾
无人员伤亡
经查,系犯罪嫌疑人赵某某
(男,61岁,湖南人,该印染厂员工)
因对发放工资不满而故意纵火
目前,警方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
赵某某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阿消普法
纵火
害人害己
不仅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将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科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实施纵火犯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时值春季,气候干燥
工厂企业一定要
高度重视消防安全
尤其是化工企业
易燃易爆原料多
车间里高温高压反应多
生产过程中或存储过程中
一旦有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极易引发火灾甚至爆炸事故
所以,这类企业更需要
加强厂房、仓库防火安全意识
消除火患
那么具体要注意那哪些呢
点击下图了解详情

故意纵火是违法犯罪行为
万万不可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以身试法
必将严惩不贷!
▌来源:湖北消防、襄阳消防
▌编辑:柴园园、康颂辉
▌审核:张岩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