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发布《关于胡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正在侦办胡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确保案件依法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胡薇(女,40岁,家住博山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立案侦查。经调查,胡薇于2018年6月份至2022年12月份期间以做广告流水为名,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对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现犯罪嫌疑人胡薇已被淄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为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提醒:请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及与集资有关的收据、协议、银行交易明细、微信及支付宝交易明细、聊天记录截图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23年3月31日前电话联系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分局经侦大队(0533-2135601)进行报案登记,办案单位将逐一联系报案人进行后续取证工作。

请集资参与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对在网上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地址: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凯盛路112号

联系电话:0533-2135601

特此通告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