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3月17日
丰泽区住建局发布
关于泉州中央商务区
经核实符合装修并入住业主编号的公示
符合首次装修并实际入住的
商品房住宅共865套
拟于近期进行公开摇号
给予100户业主每户一次性奖励3万元
关于泉州中央商务区
经核实符合装修并入住业主编号的公示
根据《关于促进泉州中央商务区加快繁荣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扶持措施,对毛胚商品住宅装修前报备并公示,且于2022年底前完成首次装修并实际入住的商品房住宅业主进行公开摇号,给予100户业主每户一次性奖励3万元。截至目前,东海街道办事处联合社区、物业公司已完成对所有报备的业主逐一现场核查工作,符合首次装修并实际入住的商品房住宅共865套。
现将符合首次装修并实际入住的商品房住宅的编号清单进行公示如下:
符合首次装修并实际入住的商品房住宅的编号清单





我局拟于近期根据符合首次装修并实际入住的商品房住宅的编号清单进行公开摇号,摇号方案将于“看丰泽”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1日。联系电话:22584192。
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7日
2022年4月
丰泽区正式出台
促进泉州中央商务区繁荣发展19条措施
涉及支持总部企业聚集、鼓励重点行业聚集、
鼓励创新招商、人才引进支持、安居保障支持、
子女学前教育托育支持、商业文娱支持、 政务服务支持等八方面内容
其中安居保障及人才引进方面
1、对毛坯商品住宅装修前报备并公示,且于2022年底前完成首次装修并实际入住的商品房住宅业主进行公开摇号,给予100户业主每户一次性奖励3万元。
2、对于高层次人才出台房租补贴,最高3500元/月
3、对新引进且实际居住在中央商务区的人才,按学历,最高补贴9万元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委市政府 “产城融合双轮驱动”要求,加快泉州中央商务区要素集聚繁荣发展,强化中心城区辐射带动功能,树立泉州城市新名片,在做大做强中心城区中担当主力军,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意见。
本意见所称泉州中央商务区位于丰泽区东海片区范围内,东至后渚港区、西至滨海街和府西路合围区域南至滨海公园、北至通港路。

扶持措施具体如下
01
支持总部企业聚集
1、对入驻的总部企业按照泉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政策及丰泽区政府关于促进东海高端楼宇经济区快速发展政策的相关扶持措施给予扶持。
02
鼓励重点行业聚集
2、对入驻的金融机构、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类金融机构市级或市级以上分支机构的管理层成员,由受益财政按其个人年度地方财政贡献的80%给予奖励,每家机构奖励人数不超过10名。
3、打造海丝基金小镇中央商务区园区,新引进入驻的基金类企业享受《泉州海丝基金小镇扶持政策》同等优惠措施。
4、对由丰泽区域外迁入或引进且年度地方财政贡献分别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5、对由丰泽区域外迁入或引进的前10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年营收2000万元以上的前20家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30万元。
6、对由丰泽区域外迁入或引进的建筑业综合资质(特级)企业、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一级)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劢1200万元、120万元。
7、对由丰泽区域外引进的前100家限额以上批零企业、限额以上住宿业、限额以上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且年度地方财政贡献达2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03
鼓励创新招商
8、经事前报备,对促成引进丰泽区域外企业且单家企业年度地方财政贡献达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及上的专业招商机构(含区域外),分别给予专业招商机构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50万元。
04
人才引进支持
9、对企业新引进且居住在泉州中央商务区的全日制毕业生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博士每人9万元、硕士每人6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每人3万元,分期三年平均发放。
05
安居保障支持
10、在泉州中央商务区就业并就地承租住房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且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丰泽区内无住房、未享受相关安居保障优惠政策,按泉州市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分别给予每月3500元、3000元、2500元、2000元、1500元租金补贴,补贴时问最长3年,补助金额不得超过实际租金。
11、对毛坯商品住宅装修前报备并公示,且于2022年底前完成首次装修并实际入住的商品房住宅业主进行公开摇号,给予100户业主每户一次性奖励3万元。

06
子女学前教育托育支持
12、对入驻企业的员工,个人年度财政贡献2万元及以上、签订劳动合同3年及以上,且在丰泽缴纳社保一年(含)以上的,其子女处学前教育阶段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不足的通过公开摇号的形式安排。
13、对建成运营且实际招生50人以上经营场所500平方米以上的前5家托育机构,按每个托位给予一次性补助0.3万元,单家机构最高补助30万元。
07
商业文娱支持
14、对前10家新开业餐饮服务的纳统企业,经营面积达到200平方米及以上,且连续经营一年及以上的,给予每平方米500元装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资金从开业第二年起按5:3:2比例分期三年发放。
15、对前2家 “中国餐饮品牌力百强”企业(全国连锁店超过200家的) 在泉州中央商务区开设首店,且经营面积达到3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奖励资金从开业起按5:3:2比例分期三年发放。
16、对前5家新迁入泉州中央商务区的电竞、剧本杀、密室逃脱、AR、脱口秀剧场等文化娱乐企业开设首店的,经营面积达200平方米及以上,给予每平方米500元装修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助资金从开业起按5:3:2比例分期三年发放。
17、对前10家新迁入泉州中央商务区的市级及以上餐饮“老字号”企业,装修方案经事前审核同意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8、鼓励在泉州中央商务区举办各类商务、文化展览、文艺、体育、演艺、论坛活动,经事前审核同意的,给予举办方活动费用总额30%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其中涉及营业性演出的,演出场所及经纪机构需具备相关资质或自行办理许可证。
08
政务服务支持
19、开通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绿色通道”,设立泉州中央商务区“一站式服务窗口”和招商中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对一” 精准服务。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来源:综合自看丰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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