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条新闻看得我无比心疼和无奈。

上海浦东,一位叫“樊二”的65岁老人为了能够在工地上获得一份工作,于是找人办了一张小7岁的身份证。后来樊某凭借这张假的身份证,来到一个工地处上班。可不曾想,樊某仅上班第二天,就被当地例行登记检查的公安民警发现其使用假身份证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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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用假证,樊二在派出所里待了两天,又被拘留所关了一天。走的时候,警察扣了他五百块钱,说只要招出办假证的人,钱就还他。樊二不打算供出别人,给他假证的“老板”帮过他,五百块索性就不要了。即使当下的自己,掏遍全身也凑不齐二百元。

这是一个悲伤的新闻,我想这次没人去指责办假证的男子。一个65岁的农村人,又没有退休金,想要养家糊口必须要干活工作,可问题来了,哪个公司哪个工地愿意招一个65岁高龄的员工呢?

因为建筑工地有政策规定,男性六十周岁以上,女性五十周岁以上,以及18周岁以上的人,是禁止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的。无奈之下,他通过老乡打听到,想到办假证这条“捷径”。

为能够顺利进入建筑工地上工,樊二联系到了办假证的人,把自己的出生年份改成了1965年,58岁,离一线建筑工人的年龄上限还差两岁。拿到假证的樊二果然如愿以偿地进入了建筑工地上起了班。

可惜好景不长,樊二在工地上才干两天活,就被派出所民警查获了,连办假证的钱都没有赚到,这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更重要的是,他办假证还触犯法律了,公安机关不仅要没收假证,还要做出罚款或拘留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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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没有养老金的农村人,如果不是被生活所迫,一大把年纪谁愿意颠沛流离。如果不是为了挣点辛苦钱,谁愿意这么做。希望法律对他网开一面,可以没收假证,处罚就免了吧,毕竟生活不容易,又没有别的收入,还要每天填饱肚子,农村老人真的太不容易了!

无事可干的“樊二”回家了,然而更多的男“樊二”、女“樊二”还在城镇里寻找工作,干着别人眼中“不体面”的活。生活的苦和累他们都能承受,只要还有希望。致敬每位为生活努力奋斗的人,也希望社会发展进程中,给“樊二”们一个空间,哪怕很小,但不失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