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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查处办理一起泰勒宁药物滥用构成吸毒的案件,涉案的三名吸毒人员现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处理中。

2023年3月17日,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民族大学派出所附属医院警务室民警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三名男子精神恍惚、行为异常。在得知其三人来医院的目的后民警更加确定这其中一定有“猫腻”。经线索核查、数据分析,三人为外地籍贯的吸毒前科人员。“这些吸毒前科人员购买泰勒宁药品,很可能滥用。”民警说。随后,民警将黄某、王某、张某三人带到办案中心进行现场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询问得知,三人利用黄某残疾人身份开限制处方药,经稀释后用注射器注射至体内,从而达到吸毒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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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应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国家对于“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等同于对“毒品”的管理。服用处方类、镇痛类药物,必须谨遵医嘱,切莫滥用药品。

知识延伸

1986年我国批准了第一个含可待因的复方制剂用于镇痛治疗,此后又陆续批准了含右丙氧芬、羟考酮等一些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制剂用于镇痛治疗。

泰勒宁又名氨酚羟考酮片,是临床上常见的镇痛药品之一,适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中、重度急、慢性疼痛,常用于术后剧痛或者癌痛等中度乃至重度镇痛,镇痛作用和成瘾的核心成分都是羟考酮。泰勒宁成瘾的机理与吗啡或海洛因相似,如果不控制剂量长期服用,人体产生耐受性,药量会不断上升,并可能伴随欣快感,令人逐步上瘾。

2004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泰勒宁被调整为普通处方药,可以在药店等零售渠道销售,但须凭处方购买。2009年,武警广东总医院治疗了国内第一例泰勒宁成瘾临床病例并引起了社会关注。此后,该药物的成瘾问题逐渐步入公众视野。

2014年1月1日生效的《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通知》,泰勒宁名列其中。近年来,泰勒宁逐渐成为药物成瘾者的新宠,“嗑药”群体成壮大之势。

2019年8月,国家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将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制品列入管理的公告》,决定将含羟考酮复方制剂等品种列入精神药品管理,泰勒宁被列入国家管制的一级、二级精神药品。紧接着国家又发布了《关于加强氨酚羟考酮片管理的通知》,其中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不得购进氨酚羟考酮片。此后,泰勒宁由三级止痛药转归“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即我国刑法第357条所规定的毒品范畴。

法律界人士提醒:大部分人对毒品的认识还停留在鸦片、海洛因、冰毒、可卡因等普通型毒品类型上,而易忽视国家对于“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等同于对毒品的管理。在生活中,一定要提高警惕,认清危害。

来源:内蒙古禁毒、法制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