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只要能做到不违背道德或法律,别人就不会干涉。
如果因为自己的干涉而破坏了别人的婚姻,那不仅是违法的,也是不道德的。
毕竟有句话说得好,毁十庙不如毁一姻。
一男子去公园散步,看到一男一女在相亲。他觉得他们是在秀恩爱,便上前将他们赶走。他的行为导致男女相亲失败。
这个男人本来是带着女朋友去外地打工的,但是在女朋友和他分手的那段时间里,他心有不甘,心里难过,于是就辞掉了工作,回老家休息。
回到家后,每天都闷闷不乐。这些家属看到了,都为他担心。毕竟他是家里的独子,在父母眼里,他就是整个家族的未来。
为了让他开心,他的父母恳求他的堂姐花点时间和精力开导他,或者带他出去走走散散心,希望能让他振作起来。
毕竟都是亲戚,他家堂姐也不好意思反驳他爸妈的面子,就答应了。为了让他开心,堂姐带他去公园散步。
期间,看到一男一女坐在草地上有说有笑。看到那一幕,他想起了和自己分手的女朋友,心里很是生气。
于是,他拉着堂姐,问坐在草地上的一男一女:你们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在这里有说有笑,手拉着手?你在公共场合秀恩爱是不雅的。
坐在草地上的男人回答:我们是相亲认识的。我们觉得对方适合和他携手共度余生。我心里一阵高兴,于是我们牵了手。
他对男人们的回答很不满意,赶走了他们坐在草地上聊天。他们不肯走,他还脱了鞋子,提着鞋子赶他们走。
男女坐在草地上聊天,看到他拿着鞋子,吓得起身逃跑。
万万没想到,他的行为竟会撕裂一对本可以同居的夫妻。
因为后来相亲的女人觉得跟自己相亲的男人胆子小,被他拿着鞋子赶走了,所以吓得把她带走了。
她担心同居后,万一出了什么事,男人没有勇气保护她,所以她不愿意和他携手共度余生。
男方认真跟女方解释,出门在外,多一件总比少一件好,也不知道提鞋赶他们走的人是不是精神有问题,所以他不在乎。
男方虽然向女方解释,但女方还是不想和他过日子,于是两人就在一起了,然后分手了。
作者观点:其实不难看出,文中提到的男人之所以赶走公园里相亲的男女,是因为失恋了,然后看到别人在一起开心,心里就不舒服。
虽然他在情绪的影响下赶走了别人,但这并不能成为被原谅的理由。因为他的所作所为是一味干涉他人的自由,属于违法行为。同时,他的所作所为也让原本可以在一起的情侣分手了。
相亲的女人拒绝和他同居,因为她觉得她约会的男人没有勇气。不过,对于不能在一起的原因,相亲的男人不仅没有错,反而让人觉得他很理智。
毕竟在当时的情况下,他们也不知道开着他们的人是不是正常人。万一惹上他,不小心受伤,那结果只会是得不偿失。毕竟,精神病患者不会因伤害他人而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