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36岁的丁女士委托律师在武汉提起了劳动仲裁。因高龄受孕等,她被医生判定为高危妊娠监督对象。两周前,丁女士向公司请假保胎,被以不符合规定为由驳回。在她休息两天后,公司人力部门以旷工为由向她发出《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并将她从公司所有的网络群组中踢出。18日,斗鱼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解除劳动关系并非针对怀孕女性;丁女士存在旷工违纪情况;丁女士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丁女士提供的产检资料显示,2月27日、28日,丁女士在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特需门诊产检,被两位不同的医师诊断为:高龄初产,妊娠高血压,需高危妊娠监督?两次的复查记录单上,都打印着“休28天”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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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女士称,2月27日将相关资料提交oa系统请假,但被驳回。考虑到可能是人力部门看不懂病例资料,她在2月28日又去医院开具了一份更详细的资料提交,但人力依旧将申请驳回。

丁女士介绍,她从怀孕半年来一直是通过这种方式请假休息,最后一次请假截止日期为2月26日。27日、28日两次产检,分别以产检假和年假名义请假,都获得批准,但同日提交的长假申请未被批准。

丁女士通过网络群组与人力联系,发送的信息都是“已读不回”状态。3月2日下午,人力通过oa系统回复:结合相关材料,不属于确诊妊娠高血压,且需要卧床休息的情形,驳回病假。之后,她的邮箱收到《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邮件,称其因无故旷工两天,公司于当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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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丁女士发现她的企业邮箱、微信等工作账户均被关闭。

3月6日,丁女士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后,接到工作人员回复。电话录音显示,工作人员称向斗鱼公司了解情况,斗鱼公司反馈称丁女士的请假凭证不符合公司规定,应开具“不适合继续工作”的证明材料。丁女士在中表示,最已经提交了医院开具的请假材料,工作人员则回应称,如果丁女士不认可这一结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人力部门反馈了三条意见:解除劳动关系并非恶意针对丁女士这样的怀孕女性;丁女士存在旷工违纪情况;丁女士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将配合调查。

斗鱼这边看起来比较有底气,都说三期员工受保护,那么我们来看看法条:

女职工“三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注意:这里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没有规定不能依据第39条解除合同。

对上述规定应当从以下三方面进行理解:

1)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即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怀孕、产假、哺乳”;

2)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以女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经济性裁员等为由而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女职工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情形之一,虽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你认为这个事件,哪方胜率更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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