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25岁小伙陈先生在夜场上班,主要从事酒水营销工作,为了追求更完美的外形,花费1万元做隆鼻手术,可术后鼻子反复发炎留疤,导致他饭碗不保。陈先生找整形机构讨要说法,多次协商无果后,选择向曝光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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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今年25岁,身形高大、外形俊朗,是一名夜场KTV工作人员,主要从事酒水营销工作,本来他是靠脸吃饭的,却在一次整容手术中,把自己给毁了,就连饭碗都砸了!

由于工作性质特殊,对个人形象要求较高,陈先生十分重视打扮自己,他对自己的外形比较满意,唯独对鼻子不够挺耿耿于怀。

经过上网搜索资料,陈先生终于下定决定,要通过手术来让自己更加完美,反复比对后,他选中长沙原辰医疗美容门诊部,并于2022年10月28日进行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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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共花费1万多元,主要内容有2项,一是假体隆鼻,二是面部吸脂,本以为会让自己更加俊朗,没想到术后效果惨不忍睹!假体隆鼻手术完成后,陈先生照常拆线,可拆完线七天左右,他的鼻子突然泛红,就医以后,医生建议去打消炎药,可打完后并没有用。之后情况愈演愈烈,陈先生的鼻子里面开始流脓,里面还有一股臭味,他跑到医院复查,医生称结果十分严重,必须进行清创处理,并把假体取出来。自费做了一次清创后,陈先生准备好好养伤,可未曾想,假体刚取出来一个多星期,他的鼻子再次出现感染,又开始泛红流脓。陈先生再次自费做清创,之后他的鼻子,就变成现在的这个样子,鼻柱变得很短很短,已经几乎看不到,不仅如此,他的鼻头还长出一个大包。这样的结果,让陈先生万万无法接受,不仅颜值被毁,连事业也因此受到重创,由于整形后鼻子红肿留疤,陈先生没法再靠颜值吃饭,至今近5个月没有工作。陈先生觉得,自己做手术是为了变好看,而且也是靠脸吃饭的,现在非但没拥有帅气的鼻子,还把饭碗给砸了,他不知道自己以后该怎么办,本来是干夜场生活的,现在等于是提前退休。面对记者,陈先生哭诉:现在自己的鼻子,好像是两个一样,美容机构做一个,还给我赠送一个,真的“谢谢他们”!

陈先生找到整形医院维权,可对方却一直在拖着,表示股东仍在商量处理方案,面对记者,整形医院的法务代表,公开向陈先生致歉。

代表提出,因为陈先生信任机构,所以选择在这里做治疗,最后不仅没达到自己的预期,反而造成这种真正意义上的损害后果,为此深表歉意。

对于发炎的原因,整形医院考虑了两种可能性,主要根据发炎时间来判断:一是假体排异反应,如果炎症离手术时间较长,可能是这个原因;二是院内感染,如果炎症和手术离的比较近,可能就跟院感有关。

实际上,无论是假体排异反应,还是院内感染,都和整形机构脱不开干系,整形机构也表示,不管是哪个原因,院方都有一定责任,只是责任大小而已。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看待这类事件?以及如何更好的维权呢?

1.首先,陈先生负有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陈先生想主张权利,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害,和医美机构手术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目前,双方都没有出示有关鼻子发炎具体时间节点的证据,面对记者采访,美容机构负责人并未露面,而是派出一名法务人员与陈先生沟通,他表示还将继续收集相关证据。

也就是说,陈先生维权的最大难度,在于取证方面,只要能够给出充足证据,其相关权益可以得到保障。

2.其次,陈先生可以选择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陈先生和整形机构之间,同时存在2种法律关系:

首先是服务合同关系,美容医疗作为特殊行业,具有一定诊疗规范,整形机构没有尽到义务,陈先生可以主张违约责任,要求退回1万元手术款。

其次是侵权责任关系,整形机构手术不尽合理,造成陈先生身体损害,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这个金额不会特别大。

陈先生认为,整形导致他失去工作,不知道下半辈子该怎么办,这句话的意思很明显,就是想多要些赔偿,但由于他的鼻子无法评定为伤残,可能最后到手的赔偿,和他预想的偏差较大。

在此也提醒广大网友,原装的才是最好的,千万不要轻易整容,由于当前医美行业尚不正规,因此产生的纠纷数不胜数。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与其将心思精力放在外形上,不如好好提升自己!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