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姜沈路与溱潼镇珠龙路T型交叉路口北侧,一辆电动车将一名老太撞倒后,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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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监控显示,3月8日6时51分,黑衣老太由北向南沿路边步行,红衣女子驾驶二轮电动车将老人撞倒在地。一分钟后,一名电动车驾驶人将老太扶起,准备进行施救时,红衣女子竟然乘隙驾车快速离开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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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了!一女子骑电动车将老太撞倒后,逃离现场……

交警姜堰大队白米中队民警黄寅、钱晨接到警情后,立即调取了事发路段的监控设备。因监控探头距离事发地较远,从视频中无法看清车牌号,且肇事者戴着头盔,口罩遮挡了面部,难以识别身份信息。办案民警只能结合现场周围道路状况,对车辆可能的所有行驶轨迹进行研判追踪,发现该逃逸人员在溱潼镇湖南村附近消失,由于该处监控较少,未能确定该逃逸人员最终去向。

办案民警立即调整破案思路,改变侦破方向,对肇事者的行踪进行反向追踪。经过12多个小时的反复比对甄别,并调取沿线10公里卡口拍摄到的80余张照片,逐一比对摸排,发现肇事者于当日6时29分47秒从城区某小区北门出来,送后座上的女孩至某校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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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 送女孩

女孩母亲送女孩

根据这一线索,民警黄寅连续两天一大早上在小区北门蹲守,均未发现肇事者和电动自行车。民警分析,肇事者可能在事故中受伤后在家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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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不负有心人,3月14日早上6点30分许,民警黄寅终于在小区北大门等到了监控中的女孩母女俩。询问得知:3月8日早上6点30分左右,女孩的奶奶护送孙女上学回溱潼老家时发生了事故。

15日上午,肇事者田某兰到白米交警中队投案自首,并对其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受伤老太多处骨折,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第一时间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选择逃逸,要知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莫因一念之差而付出惨痛代价。

▍文章来源:印象姜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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