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数名农户的22亩大蒜,一夜之间全部枯黄死掉,损失十七八万元,农户坐在田间欲哭无泪。

周口的几名农户大爷大妈来到自己种植大蒜的田间准备拔草,突然发现田间的杂草都死了,自己家种植的大蒜叶子全部发黄,都在干枯,基本上已经快死掉了。

几位农户们赶紧查看,发现整个大概22亩的大蒜都是这个情况,而在远处其他种植户的大蒜却是一片绿色。

这是几乎农家全年的收入,一夜之间全部死掉,本来马上六月就是上市时间,能产出十万斤左右,损失达到了十七八万,农户大爷大妈坐在田间痛哭。

农户门产看了全村一百多亩大蒜就死了这22亩,其他都正常。而大蒜也不可能因为虫病死的这么快,怀疑有人往地里打了药。

当地公安部门表示已经进行调查,在等待鉴定的结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1、如果查明这是人为的,那这种人简直就是丧尽天良。农民辛辛苦苦就是靠这点田地收入,故意毁掉人家的农作,这不等于毁掉了农民的口粮吗?

2、目前尚不能确定22亩大蒜的死因,无外乎两种可能:一种是自然死亡,如病虫害等;另一种则是人为导致,如被撒了除草剂等。

两种原因会导致两种完全不同的结果,自然死亡属于意外事件,后果也只能是种植户自行承担;而如果是人为导致,这就涉及到严重的违法犯罪了。

3、如果是人为导致,这种行为我们该如何定性?

从行为客观表面上看,将他人种植的农作物故意毁坏,最直接体现的是对他人财产的破坏,所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

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应予刑事立案追诉。

本案财产损毁金额达到了十几万,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刑法》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对于造成的财产损失,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故意毁坏财物,除了是一种犯罪行为,也是一种侵害财产的行为。对造成的财产损失,当然需要按照《民法典》侵权责任的规定,承担全额赔偿的民事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5、人性不能如此之恶,即便有什么恩怨,也不应该用这种毁坏庄稼的方式。这是断人口粮,丧失了做人的基本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