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有时候你的钱,不一定就是你的钱!
南京的李先生,10余年时间,在邮政储蓄银行南京江宁支行存款243万,可万万没想到去取钱时才发现,该笔钱,竟然被行长偷偷挪用!
(小编有疑问,为什么不去买房投资呢?存着干嘛?)
但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那既然是你银行把我钱弄丢了,那就有责任把钱还回来!
哎,还真不行!!
谁都想不到,银行的态度无比强硬:他们认为,你虽然把钱存进了银行,但是没有经常查询,没有尽到审慎的义务,责任在客户,不在银行!
意思就是……你自认倒霉吧!
等等,让我缓缓?!这……这算个什么理由!
难道都可以这样明目张胆的“脸皮厚”吗?
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应当负责保管客户的存款,并确保其安全性,这是最根本的要求。
如果你未能履行这一责任,造成客户的损失,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银行的解释是,根据银行的相关规定,存款人应当及时查询自己的存款账户,并确保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存款人没有按照规定经常查询存款账户,也可能会导致其损失,责任在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