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女子怀孕后遭公司辞退,
公司辞退该女子的理由显然是故意找的问题,
公司知道女子怀孕的事情之后就协商降薪调职,
但该女子没有同意因此而导致公司下决心辞退。
这位女性遇到的问题是现在所有女性就业的普遍社会问题,
企业从企业经营效率和成本考虑,
即使对企业进行处罚也是不能根本解决问题,
因为如果只有处罚政策,
最后就会导致所有企业倾向于不招聘女性员工,
企业主的逻辑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这种困局就会让全社会女性就业权益受损。
所以一定要靠处罚与激励政策相配套的政策,
一方面对辞退怀孕女员工的企业进行处罚,
另一方面对留用怀孕女员工的企业进行奖励,
例如减税、补贴等优惠措施。
客观来说女性生育的社会成本不能只有企业来承担,
政府也应该承担应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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