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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措施,推进内审发现问题整改,真正使整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攻克审计监督的“最后一公里”,推进审计成果的最终转化,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提升整改的领导层次,激发整改的内生动力。内审机构应在党组织、董事会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定期向党组织和董事会报告。对于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可借鉴审计机关的审计专报制,快速、准确地向党组织和董事会传递相关问题信息,推动问题的及时解决。党组织和董事会可采取批复整改方案、下发整改交办单等形式,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增强整改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明确划分整改责任,强化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规定。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起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同时,应建立整改责任制度,实现整改相关方的责任全覆盖。可考虑构建包括董事会、高管层(或上级单位)、内审部门、专业职能部门在内的四方整改责任体系。通过编制具体的整改操作指引,将整改问题按照不同的性质进行分类,匹配整改的责任主体,以此提出不同的整改对象、整改具体要求、整改时限、整改方法,实现目标量化管理。

加强内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建议质量。组织应加强审计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作风务实、清正廉洁、业务精通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强化审计过程的质量控制,审计建议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利于整改工作的有效开展。

明确整改监督职责,构建全程跟踪检查模式。首先,建议设置专门的整改监督检查组,由内审部门牵头,联合各职能部门、上级单位力量共同推动整改的监督和跟踪检查,为建立上下协同、左右协作的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奠定基础。其次,明确整改监督检查的原则和重点。整改监督检查应坚持未整改不放过、责任未认定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长效机制未建立不放过的原则,持续加强整改落实和跟踪检查。可将普遍性、整改金额较大的问题列为审计监督的重点,同时兼顾审计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再次,细分整改跟踪检查的时间点,将即审即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与整改监督检查和整改回头看相结合,实现全过程的整改监督。最后,借助智能化手段实现全方位动态跟踪整改。通过构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智能化应用管理平台,实现整改问题的即时查询、整改材料的在线报送、整改进度和整改成果的实时跟踪管理。

建立健全整改标准,实现科学评价和有效整改。整改标准可依据问题类型,从关键环节和关键风险点着手建立科学的整改标准,提升整改的效果。同时,应建立健全科学的整改评价标准,提升评价的客观性、全面性和精确性。

落实整改责任追究,加速整改成果转化。首先,构建整改问责机制。对于屡审屡犯、性质较为恶劣的整改落实情况,除了运用思想教育、谈话训诫、降低薪资的问责手段外,还可以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降职免职、通报批评、责令辞职等问责处理。其次,完善整改的绩效考核方法。将整改工作纳入被审计单位的业绩考核体系,使被审计单位业绩与问题整改融于一体,以充分调动被审计单位整改的积极性。此外,建议主管部门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内部审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整改情况作为对组织主要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促进组织主要负责人积极主动履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

节选自《中国内部审计》2023年第3期

作者:陈艳娇

单位:南京审计大学

编辑:孙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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