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3月17日消息(记者王晶)从2012年到2021年,中国数字经济年复合增速达15.9%。数字经济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之一。

3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发布《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白皮书系统总结了1994年中国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网络法治建设理念和实践,为全球互联网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曹淑敏在16日的发布会现场作出如上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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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图片来源:CFP)

谈网络社会

—— 以高质量法治建设助推互联网创新发展

目前,中国的网民已经达到10.67亿。谈及中国的网络法治工作,曹淑敏认为,这是在实践中发展,在继承中创新,积累了一系列的宝贵经验。

比如,坚持把握网络法治工作规律。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自由和秩序、开放和自主、管理和服务的关系,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统一、规范发展和鼓励支持相协调、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相衔接,以高质量法治建设助推互联网创新发展。

曹淑敏称,移动物联网发展已经实现了“物超人”,就是物联网连接数超过了人联网数量,建成全球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的光纤宽带和5G网络,形成全球规模最大、应用广泛、创新活跃、生机勃勃的网络社会。

再比如,坚持推进网络法治工作创新。加快推进法治理念、内容、手段等全方位创新。完善和创新新技术新领域规则,建立深度合成、算法推荐法律规则,运用网络信息技术赋能传统司法,拓展“互联网+普法”新模式,打通普法与群众之间的“最后一公里”。

在坚持凝聚网络法治工作合力方面,"坚持全国一盘棋,充分发挥多部门、地方、企业、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协调推进网络内容建设与管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各领域法治工作,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曹淑敏说。

在曹淑敏看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网络法治体系不断完善,网络立法、网络执法、网络司法、网络普法一体推进,网络法治国际交流合作深入开展,新时代网络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走出了一条既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又有中国特色的依法治网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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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网络暴力信息治理

—— 推动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制度

去年11月,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网站平台建立网暴预警、保护、防扩散等治理机制。

为保障广大网民合法权益,近日多家网站平台集中发布防网暴指南手册,从风险提示、一键防护、私信保护、举报投诉等多个维度,帮助网民快速有效防范网暴侵害,倡导文明上网、理性表达,共建良好网络生态。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法治局局长李长喜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称,各重点网站平台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网络暴力防治机制,拦截清理涉网络暴力信息2875万条,提示网民文明发帖165万次,向2.8万名用户发送一键防护提醒,从严惩处施暴者账号2.2万个,有效防范热点事件网络暴力风险。

他表示,下一步,国家网信办将从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角度,进一步加大建章立制的力度,及时出台相关部门规章。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研究,推动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制度,强化对当事人的保护救济,及时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呼声。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就营造良好网络生态,多位代表委员强烈呼吁加快出台网络暴力针对性立法,李长喜说,这些建议都很有意义。他同时谈到,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从当前的情况看,相关立法如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综合立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等专门立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诽谤、侵犯个人信息、侵害人身权益等相关司法解释中,都对网络暴力作了相关规定。

但现有的法律法规仍存在针对性不强、衔接不畅、效力不高等问题,制度实施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李长喜表示,下一步,国家网信办将从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角度,进一步加大建章立制的力度,及时出台相关部门规章,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研究,推动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制度,强化对当事人的保护救济,及时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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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新技术新应用

—— 推动监管手段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变

新技术新应用是互联网蓬勃发展的引擎,也一直是互联网治理的难题。李长喜认为,依法规范新技术新应用,要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既要加强形势研判,把握和适应新技术新应用发展的趋势规律,又要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新技术新应用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具体而言,他谈到,加强统筹规划。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技术新应用发展治理,围绕促进发展,优化监管制度、思路和方式,探索适应新技术新应用特点、有利于创新发展、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监管模式,推动形成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管、网民自律的协同共治局面。

此外,完善监管依据。根据实践发展需要,及时制定、修订相关立法,完善相关政策,探索研究新技术具体应用领域的专门性立法,强化风险研判和前瞻性研究,建立健全技术应用各领域的监管制度规则。

李长喜称,健全监管机制。新技术新应用监管涉及主体众多、情况复杂多变,应推动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形成“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纵横结合”的立体型综合监管体系,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机制。

“根据新技术新应用动态变化、跨界融合等特征,分类分级监管。完善阶梯式监管工具,综合运用准入许可、技术备案、动态评估等监管措施,将技术发展所带来的风险限缩在可以接受的范围。”李长喜表示,坚持“以技治技”,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进创新现有监管工具,推动监管手段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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