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看病女儿凑钱 百万拆迁款却给儿子#图标头条热榜这个新闻有点说不清楚。不知道是电视台没报道清楚,还是另有隐情?2017年河南焦作一位老人患病。二女婿拿着8万买房子去见岳父,岳父把宅基地卖给了二女婿。结果2019年拆迁期间,宅基地获得100多万元补偿款,大部分给了独子,四个女儿分别获得少量钱款。二女婿把岳父的四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五人把钱还给二女婿。不知道二女婿和二女儿离婚了吗?如果没有离婚,他是怎么把妻子告上法庭的?如果当时宅基地卖给了二女婿家,二女儿也有一份,怎么就变成了二女婿是原告,二女儿是被告,法院也支持并宣判了呢?
从法律上讲,农村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因为它属于集体土地。如果二女婿买了宅基地,必须是村集体成员,否则只能买宅基地上的建筑物,不能买土地。就算二女婿买了宅基地上的楼,不知道有没有过户?即使是转让,从合理的角度来说,拆迁补偿款也不一定全给他,岳父的其他子女也应该有一份,但毫无疑问应该由二女婿占大头。所以岳父处理这件事有问题,不能全给儿子。你们,说呢?
各位老铁,针对此事你们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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