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自2021年起便在筠连县城经营着自己的一家烧烤摊,烤肉、烤鸡翅、烤鱼都是他家的主打特色。众所周知,好酱汁是一道烧烤菜品的味道灵魂。然而,好的烧烤酱汁制作却不容易,选料、配制比例、熬制火候等工序对制作人手艺都有极高的要求,稍有不慎,整锅酱汁都可能全军覆没,难吃至极。味道不好,顾客自然不会光临。
2021年6月,一销售罂粟壳的商家来到小张店里,告知小张罂粟壳有“提鲜增香”的作用,小张信以为真,便购买了一包罂粟壳。之后,小张将罂粟壳与孜然、茴香、香叶、花椒、砂仁等香料混在一起用清水熬制成汁水,再将汁水添加到烧烤酱里做成酱汁,在烤烧烤时将酱汁刷到烧烤上卖给客人吃。因味道确实鲜香,酱汁三天就用完了。
2022年6月26日,小张想到最近生意不好,便将罂粟壳找出来“重操旧业”,使用相同的方式将罂粟壳熬制成汁水制成烧烤酱。当晚,小张零售了一份打包烧烤酱,店内一桌客人堂食了一份烧烤酱。
制作好的烧烤酱才开始用,“麻烦”就找上了他。市场监管局在小张的烧烤店内查获罂粟壳若干,并现场抽测了店内的烧烤酱汁送检。经检测,被查获的酱汁中可待因含量为88.2μk/kg。
筠连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小张在生产和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罂粟,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小张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处罚的情节,遂建议筠连县人民法院判处小张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来源:筠连县人民检察院、筠连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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