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牢固树立“抓营商环境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营商环境”的理念,围绕市场主体需求,在优质服务、便捷高效、作风建设上下功夫,着力打造一流的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努力实现“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营商环境目标,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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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高位推动,着力打造思想共识的氛围

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生命线工程”来抓,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书记专题会、全县营商环境大会、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等会议研究部署推动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深入企业一线摸实情、解难题,有力推进各项工作走深走实。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领导小组和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深入政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企业开展明察暗访、督查督办、跟踪问效。同时,畅通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营商环境整治力度。印发《灵寿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增加4项基层执法领域问题,确保整治全覆盖、无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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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优质服务,着力打造一流的市场环境

加大政策扶持宣传力度,积极宣传灵寿县“1+20”政策体系,印发《经济运行和企业支持政策汇编》,及时发放至全县规上企业和重点规下企业,让企业听得到、听得懂、用得上,最大限度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常态化融资需求对接机制,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帮助企业树立金融意识。坚持高效集约用地,通过招商推介、“腾笼换鸟”、技改、重组等方式,盘活闲置土地资产;加快土地储备流转征收,积极实施“标准地+承诺制”,真正实现“土地等项目”。推行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指导相关企业升级改造、绿色发展,对B级以下的规上企业以及基础较好、治理设施先进的非规上企业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应纳尽纳,应评尽评。完善环保正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对符合要求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及时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精准实施差别化环保管控,不搞“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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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便捷高效,着力打造一流的政务环境

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开办专区,配备办公设备,安排专人提供帮办服务并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印章刻制服务,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办结时间0.5天;注销公示时间由45个自然日压减至20个自然日,提交材料符合要求的,1个工作日办结。进一步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时限,将审批、核准、备案类项目从立项到取得施工许可由45、38、35个工作日分别压缩至38、32、30个工作日,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实行全年不间断服务机制,坚持双休日“不打烊”,法定节假日预约服务等方式,切实保障市场主体节假日能够办理所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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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作风建设,着力打造一流的法治环境

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为抓手,建立“专治+巡察”联动机制、“专治+部门”沟通机制、“坐班+谈心”交流机制,狠抓工作机制,强化宣传引导,坚决清除阻碍发展的“拦路虎”和“绊脚石”。依托“冀时调”在线平台,引导涉诉企业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纠纷,降低诉讼成本。开辟立案绿色通道,制定《速裁案件识别标准》和《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等文件,规范小额诉讼办案程序。实行速裁案件分级办理,平均审理时长压缩至50天以内,严防案件超越审判期限,切实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来源:石家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