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租女友的话题在315上热搜,我属实是没想到,春节不才应该是租赁女友的高峰期吗?

这个行业其实已经存在了很多年,有人说它是从日本舶来的,也有道理,毕竟有那么一部《租借女友》的动漫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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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借女友 水原千鹤

和日本不同,中国人租赁女友的目的始终有一种传统美。

在日本租一个女朋友,人家主打的就是一个陪伴,女孩上来就牵手,陪玩陪聊,临走了还给你个纪念小礼物,让爱情的粉红泡泡环绕你一天,回家脸上都是满足的笑。

中国人不信这种谎言,但还会租赁女友,满足的不是自己,而是父母长辈。

众所周知,“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已经成了中国年轻人的梦魇,到了年纪不找对象,等于和祖宗十八代作对,是不忠不孝,要下十八层地狱的。

父母催婚催出花,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租个女友回家,既能让长辈安心,又能换回一段清净日子,这不是两全其美吗?

有记者就采访了一个专门做日租女友的女孩,租金1000块钱一天,已经有好几个老客户了。

“木木”

说实话,这事儿该怪的,真不是做儿女的。

不过从法律角度来看,日租女友这门生意的确存在很多风险。我们在明面上看不到,没有多少媒体报道,不代表问题不存在。

如果你上裁判文书网,搜租女友这样的关键词,没有民事纠纷,只有一个刑事案件,这个刑事案件是什么呢?

武汉有个90后男子,天天不上班,就在网上找这种日租女友,骗女孩子出来抢人家的钱,最后因为抢劫和诈骗,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

民事纠纷没有,不代表没有发生纠纷。主要症结在于,租赁女友就算签了合同,也很难被认定有法律效力,既然没有法律效力,那自然上不了法庭了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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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乱象严重

你租赁物品可以,人是不能被租赁的,所以双方的法律关系不能按照租赁合同关系

算,我给你钱,让你去做某件事,更贴近于劳务合同。

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抢了另一方的钱,这是抢劫,一方非礼另一方,这是猥亵,一方把另一方带到山沟沟里卖了,这叫拐卖......

每一种违法犯罪行为,都有对应的刑事罪名,无需再进行民事诉讼,这就是法律不承认租赁女友合同效力的原因,没有必要。

至于双方钱财上的纠纷,对女孩子来说,能安全脱身已经撞大运了,还要什么钱?

对男方来说,人家不当面拆你台就不错了,钱没了就没了吧,下回还得合作演戏呢。

而且,如果认定了合同效力,又会产生另外一个隐患,给卖淫嫖娼的非法行为提供了挡箭牌。

非法嫖娼

嫖娼的可以说,我这给的是租金,不是嫖资,卖淫的可以说,我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人家产生了真感情,双方自愿发生关系。

这么扯下去就没完没了。

所以其实也可以说,日租女友这门生意,就是在违法的边缘反复试探,真感情勉强不来,金钱维持的假感情,短暂,但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