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持单程证来港的主妇李君萍(45岁),她为了帮儿子获取入学机会,以2万港元现金贿赂轩尼诗道官立小学(铜锣湾)校长,校方向廉署举报贪污而揭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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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昨日(14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称自己来港不久,不了解香港法律,又指丈夫填错表格间接引发本案,她和儿子事后更被公公赶出家门。

主任裁判官徐绮薇批评被告有计划犯案,其行为剥夺他人凭实力入学的机会,被告将被还押至3月28日判刑。

轩尼诗道官立小学(资料图片)

家长两度提出“捐款”

案情指,2022年6月1至2日为小学一年级派位发榜日,家长如不满可直接向心仪学校为子女申请入学。

6月6日,涉案小学收到被告儿子的小一入学申请。其后,被告儿子出席该校入学面试,但未获邀请参加第二轮面试,被告曾与校长见面,要求再给儿子一次机会,对方着她等候通知。

7月18日,被告再次到访学校,恳求校长重新考虑儿子入学申请,对方叫她留下联络电话及儿子申请编号。被告随后将一个塞有18张1000港元、4张500港元钞票、写有儿子姓名的信封交予校长。

校长收到信封后大为震惊,拒绝接受贿款,并要求被告取回贿款(监控确认被告已于同日取回)。

两天后被告获校长约见及通知入学申请失败,被告再称如果校方愿意取录儿子,可把该笔款项当作捐款,校方直接向廉署举报事件。

裁判官:不应通过不公正渠道达目的

辩方求情指,自己来港时间不久,对香港法律不熟悉。案发后公公已将被告母子二人逐出家门,其丈夫现在要“两头跑”照顾老人和子女,希望法庭考虑判处社会服务令或缓刑,但遭主任裁判官徐绮薇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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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官认为,家长希望为子女争取心仪学位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大前提是要守法,不能通过不公正渠道达到目的。

徐官强调行贿属严重罪行,且被告是预谋犯案,实时监禁无可避免,但明白判监或对被告家庭造成冲击,决定先获取背景报告再作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