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机关事务中心

关于应对重污染天气

对机关单位和干部职工

车辆采取限行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积极响应省、市关于重污染天气的防治要求,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有关工作部署,加强移动源管控,千方百计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覆盖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干部职工。

二、执行期限

即日起至3月底。期满后,根据环保、交管部门具体安排调整限行。

三、具体内容

(一)中心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在管制区域停驶50%,员工私家车停驶50%,纯电动车除外,配合交管部门督促货运机动车按照橙色预警限行方式执行。

(二)在执行期限内,各单位办公区域要封存50%的停车位。封存后,各单位要根据职工实际情况,统筹利用好剩余车位资源。

(三)全区各级机关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防治工作,各单位干部职工,应做绿色出行的先行者,倡导新能源车出行,尽量减少使用油动力车辆,鼓励组团拼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来源:宜宾市翠屏区机关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