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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是全世界家庭中较为广泛的宠物

面对“萌萌哒”的猫咪

很多人都想要亲自养一只

然而,有人通过网购

收到的猫咪健康状况堪忧

买卖双方由此引发纠纷

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案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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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

马女士经网络平台以12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宠物幼猫,约定“发货前做全身健康体检、打两针疫苗、空运包邮”。后 宠物店以幼猫不能更换猫粮为由,向马女士推荐猫咪套餐(含猫粮及营养品),马女士向宠物店转账2200元购买该套餐。

马女士接到宠物猫后,发现收到的宠物猫与网上视频选购的宠物猫有所出入,带去宠物医院检查发现宠物猫有炎症,且有严重耳螨、呼吸道疾病等症状,猫咪套餐也是三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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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女士随即与宠物店联系,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将宠物猫退还。 双方在微信上多次沟通未果,马女士遂将宠物店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宠物店的买卖合同,并返回购猫款、猫咪套餐等费用,同时要宠物店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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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

法院受理后,因被告人在外地,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与其联系,告知其经营过程中应遵循公平交易的原则,诚实守信的向消费者交付商品。同时,因案涉宠物猫已由原告饲养过一段时间,经调解马女士表示愿意继续饲养宠物猫。 最终,原、被告双方进行线上视频调解,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宠物店自愿赔偿马女士6000元,马女士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网上销售、购买宠物日益增多,由于宠物的活体性质使宠物消费领域缺乏明确的质量标准,通过网购形式,消费者对宠物的品种、健康情况、免疫情况等不能直观的了解,买卖双方对权责承担等问题也常常未能明确约定,容易引发纠纷。

消费者在网络平台选购宠物时,应选择正规、有资质、信誉良好的店铺,必要时也可要求卖家出具宠物健康报告。同时,对于在社交软件上对购买的宠物健康状况、品种等应进行详细约定,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商家在出售宠物时,应认真履行各项承诺,向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不做虚假广告。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十件

网络消费典型案例

这些案件对于

进一步厘清网络消费法律关系

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承担

具有重要的规则意义和指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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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来源: 民二庭 陈洁

本期编辑:黄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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