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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国际消费
者权益日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

3.15 消费者权益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定于每年的3月15日,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消费者,当我们的权益被侵犯时,记得要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了帮助广大消费者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营造更美好的消费体验

同时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

共筑安全诚信的消费环境

连日来,安溪法院组织开展

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消费者权益日

LAWYER

【 湖头法庭】

3月14日,湖头法庭组织干警走上辖区街头巷尾,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周边商户、个体户讲解经营者的主要任务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并提醒经营者要依法经营;为过往群众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维权途径,并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观,营造全社会诚信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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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 感德法庭】

3月14日,感德法庭联合市场监管所、邮储银行等部门单位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在感德邮储银行门口共同设立咨询服务台,通过分发宣传手册、剖析典型案例、现场解答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及维权观,倡导公平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在遇到消费纠纷时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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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 官桥法庭】

3月15日,官桥法庭联合官桥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到辖区中闽百汇广场开展以“倡导诚信风尚,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法庭干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提供咨询等形式,向村民宣传近年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热点问题,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进一步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

LAWYER

【城关 法庭】

3月15日,城关法庭干警到光德车站、信用联社、财富广场等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问题、宣讲法律知识等方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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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游戏内容及本协议内容的

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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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黄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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