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情况

近日,无棣县公安局成功捣毁一个为电信诈骗进行电话“引流”的诈骗窝点,抓获6名嫌疑人。

3月10日,无棣县公安局接到线索,无棣县辖区内存在多个涉嫌电信诈骗的手机号码。对此,无棣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进行研判,通过对涉案手机号持有人进行分析和对驾驶车辆盯梢跟踪,掌握了该团伙的活动规律和轨迹。次日,无棣县公安局集合警力迅速行动,一举抓获王某浩、王某亮、王某霞、门某凯、马某振、郭某瑶6名犯罪嫌疑人,查获涉案手机11部。经查,今年3月份以来,该团伙为谋取利益,为电信诈骗分子提供电话转接服务,冒充天猫、淘宝等客服引导被害人添加相关微信号,以便诈骗团伙进一步实施诈骗活动。

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预防电信诈骗

02什么是“引流”:引流”是诈骗手段翻新的一种形式。犯罪分子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短信、面对面扫码关注等方式,发送诱导性信息,引导被害人加入犯罪分子的微信群、QQ群或其他小程序,后期由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对被害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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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流”作为电信网络诈骗的源头,目的是让受害人与骗子打上交道,可以说“引流”是诈骗开始的“前端服务”,没有“引流”就没有精准地实施诈骗。

二、刑事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山东:诈骗罪:数额较大:6000元,数额巨大:8万,数额特别巨大:50万。电信网络诈骗:3千、三万元、五十万元以上的

(合同诈骗罪:个人:2万,20万,80万;单位:10万,100万,400万)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