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吐槽大妈跳舞扰民被哭丧诅咒,是否违法呢?

近日,在广东佛山,一名男子反映自己小区内有一群大妈整天跳广场舞,不但非常扰民还私自挪动业主的电瓶车,即使造成对电瓶车造成了损坏也不赔偿,男子下楼找大妈理论,结果竟然遭到8位大妈集体哭丧诅咒男子早点去死,面对大妈的奇葩操作,男子直接傻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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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些退休的大妈整天没事做,唯一的乐趣就是跳广场舞,为了能够跳舞真的是疯了。也有网友表示,年轻人每天工作那么累,晚上和周末在家就想安安静静的休息,而这些大妈完全不顾年轻人,如果把他们的退休金停发就不跳了!

从法律上来说,大妈跳广场舞扰民肯定是违法行为,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公共区域组织娱乐活动,使用音响产生过大音量,经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将对其警告,警告仍不改正的,将对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本案中的男子可以报警,如果屡教不改,警察完全可以对这群大妈处以罚款。

另外,大妈当众对着男子哭丧,诅咒男子早点去死,这种行为侵害到男子的名誉,已经构成对男子的侮辱,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总之,现实中针对跳广场舞扰民的行为确实很难处理,这是因为这些大妈自认为法不责众,警察面对他们也会选择妥协,最多提醒一下就不再处罚。

最后欢迎大家多来看老洋遇事不慌张办事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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