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气愤!”广东广州,一留守女孩不慎将200元生活费丢失,而捡到钱的大妈却拒绝归还!女孩苦苦哀求无果后,跪在地上求大妈说:“我爸妈不在家,我跟着爷爷奶奶生活,求你把钱还我可以吗?”大妈听后依然无动于衷,认为凭运气捡到的钱就是她的!
女孩和同学背着书包放学,结果摸口袋的时候不慎把200元从口袋里掏了出来,掉在了地上。
但女孩没有发现,等她想要买个东西的时候,掏遍口袋才发现钱丢了,顿时慌得六神无主!
这是爸妈给她的生活费,爸妈赚钱不容易,如果丢了可不敢再跟爸妈要,于是她赶紧跑回去找钱。
这时候刚好看到大妈捡到200元钱,于是女孩上前表示钱是自己丢的,希望大妈把钱还给自己。
可大妈认为,她一没偷二没抢,这是她凭运气捡到的,钱上面又没女孩的名字,那这钱就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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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懵了,她以为自己说下大妈就会把钱还给自己,可没想到大妈会是这样的大妈!
于是女孩只能说这钱真的是自己丢的!而女孩旁边的同学也是为女孩作证!
但大妈就是死死抓着钱不给女孩,女孩只能哭了起来,引来路人围观!
在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后,路人都劝大妈把钱还给女孩!可大妈铁了心不还,还觉得路人多管闲事!
于是有好心人看不下去,拿出手机让女孩联系父母过来。
可女孩哭着说:“我父母不在家,我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的,这是我的生活费啊……!”
好心人听后更加同情女孩,帮女孩报了案!
而女孩突然就给大妈跪下了,哀求大妈把钱还给自己,不然自己没了生活费就不知道怎么办了!

可这个大妈铁石心肠,还想要跑,被一个热心的男子拦住!
男子对大妈循循善导,告诉大妈已经报案,如果还是不还,等下要被抓起来的。
而旁边的路人也都指责大妈这样太过分了,大妈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把钱还给了女孩!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这大妈够狠心!就算她自己生活困难,但掉的钱就是小女孩的,还死活不愿归还!小女孩为了那钱都跪下了,表明这个钱对女孩很重要,还是不给,太过分了!
也有网友说,记着孩子,不要轻易给人下跪,对于这种大妈,直接报案会更有效!
还有网友说,也许这位大妈生活也很困难,好不容易捡到二百块钱。突然女孩说是她掉的,没凭没据的,也不好说还就还吧。总得让人问个清楚吧?
1、那么,路上捡到的东西,到底能不能据为己有呢?
很多人跟大妈一样的想法,觉得自己不偷不抢,捡到的东西就是自己的。
其实这种想法大错特错!别人不小心丢弃,不代表他放弃对物品的所有权,此时物品或者钱物都还是归丢失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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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遗弃物,比如丢在垃圾堆里的废旧物品,才代表物主放弃了所有权,这个时候你才可以捡走。
而女孩不小心丢了200元,大妈捡到这钱后就有返回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314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如果大妈拒不归还,那就构成恶意侵占他人财物,轻则违法,重则构成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强拿硬要或者占用公私财物的,处5至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至于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所以,如果报案后大妈还是不还的话,那警方就可以拘留大妈!
另外,如果大妈捡到财物价值2万以上,拒不归还的,还构成了侵占罪,这是刑事犯罪,需要坐牢!
虽然大妈最终把钱还了,但是这个过程还是令人愤怒!大妈也有孙子孙女,如果此刻是她的孙子孙女跪在地上,她能不能这样铁石心肠呢?
拾金不昧是我们的传统美德,身为老人,本应该以身作则,做好人好事为后辈做榜样,也为自己积德积福,希望这个大妈能深刻反思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