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海关破获一起海南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案。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利用亲友及海南当地大学生张某某等人提供的免税购物额度,在线上及线下购买海南免税商品后用于网上销售,案值超300万元。目前,吴某某和张某某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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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购买免税品,或将所购免税品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组织、利用他人购买离岛免税品的资格和额度购买免税品,牟取非法利益,均属于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违法行为,由海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来来源:海关发布)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吴国雄分析称:

1、一般而言,利用海南免税店走私免税品进行二次销售,利润空间很有限,而涉案人员往往是经济比较困乏的人,如在校大学生或者年轻人。为了扩大利润空间,涉案人员只能降低“走私成本”,比如大部分"水客”人员不是乘飞机离岛而是经由海路坐船离岛

2、在海南免税店购买免税品都要供身份证,所有购买者都是有记录的;海关一旦发现异常,加上情报经营手段,很容易顺藤摸瓜把整个团伙打掉,这是也是为何海关缉私一行动就是抓个准的技术背景。可以说,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3、本案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以偷逃税额量刑。个人起刑点,偷逃税额为10万元;单位犯罪,起刑点为20万元。偷逃税额与量刑之间的关系,在不考虑主从犯、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的情况下,偷逃税额与量刑的关系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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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青宁

来源:吴国雄海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