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在任何场合和任何职业内部,信任都是一种极其难得的能力,这种能力最大的体现是在医院,躺在病床和手术台上,将自己的安危交给另一个人,毫无疑问这是无条件的信任,也是医患之间最难能可贵的关系。

人们在相信他人的同时,也必然伴随着一定程度风险,极其考验对方的道德平时,当你信任的对象道德上出现缺陷,一切都偏离了预测,悲剧也就此发生。2014年8月,陕西汉中镇巴县某医院的一名副院长凭借着12岁女孩的信任,利用看诊和手术的机会多次进行非手术行为的猥亵,并试图和女孩发生关系,实属“医”冠禽兽一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2014年,刚上初中的小雨因为下体不适瘙痒,由其母亲带往医院妇科看病,经过检查被确定为外阴肿瘤,医生建议通过手术进行治疗。

8月中旬左右,经由家人商量后,决定进行手术,为了让手术成功率更高,母亲王女士特意找来了该医院在妇科方面最权威的副院长余某亲自操刀。

8月25日下午一点,手术正式进行,在麻醉阶段,余某支开了所有人,自己单独和小玉待在一起,数分钟后,其余众人再次归位,手术成功进行。

手术后,小雨留在医院进行了一段时间观察,8月30日,余某以给小雨做检查为由,再次将小雨带进了手术室,十分钟后,手术室还没有动静,十五分钟后,小雨突然冲了出来,满脸惶恐,嘴里喊着要母亲救救自己。

王女士本就在手术室外面等着,听到女儿的叫喊赶紧走上前来,一把护住了小雨。

此时的王女士才发现自己女儿衣衫不整,脚上的鞋子也不翼而飞,很明显是直接从手术台上跳下来的,连鞋子都没来得及穿。

“怎么了?怎么突然就跑出来了,发生什么事了?”王女士抱着女儿紧张询问。

在母亲身边小雨似乎也有了底气,她指着手术室说余医生恶心,王女士仔细询问后,脸色变得铁青,直接找到了院长室,要求给个交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我没干,我就是在给她检查,检查要脱掉外衣很正常吧,这就是常规检查必备的,谁知道我还啥也没干,她就先跑了。”

余某表现得非常平静,甚至有些错愕,完美符合了一个被冤枉者的形象,他似乎笃定王女士拿不出任何证据。王女士相信自己女儿并非那种随意诬陷的性子,直接报了警。

因为涉嫌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民警调查时考虑到孩子的承受能力,询问时多是旁敲侧击,谁料小雨却表现得很淡定,没有害怕,反倒是逻辑清晰地说出了自己在手术室的遭遇。

“我跟着他走进去,他就让我把鞋子脱了,躺到手术台上,手术台上的灯很亮,我眼睛都睁不开,他就帮我找了一块白布遮在了我的脸上,光还真就不刺眼了……”

躺在病床上的小雨对这种检查早就习以为常,她眯着眼睛将裤子褪下,做好心理准备的她却没有感受到仪器的冰凉,反倒是觉得有个热热的东西在靠近,这不是检查应该有的感觉。小雨心里有些好奇,拉开白布一看,余某竟然自己衣衫不整靠了进来,皮带已经松垮到了一边。

虽说年纪小,但小雨对这些事情并非完全不知,她下意识觉得这并非好事,赶紧穿好衣服,直接跑出了手术室,徒留余某一人在手术室内收拾残局。

如果不是亲身经历,一个小女孩又怎么能够编出来这种事情?

听过小雨自述后,警方基本已经确定了事情的真实性,但就如同余某所说,如果要定罪必须有证据,最终经过勘验,在小雨的裙子和手术台上提取到了余某的J液,如果并非小雨所说,那么余某的东西又怎么沾到小雨身上的,难道是隔空跑出来的不成?

面对警方的质问,余某也终于丢盔卸甲,承认了自己对小雨起了心思并试图不轨的行为,但他多次强调自己并未成功,可即便没有成功也已经够到了QJ罪的底线。在审讯中,余某透露自己并非第一次对小雨实行不法行为,在当初做手术时,他就在麻醉阶段,悄悄对小雨进行了非手术行为的抚摸等动作来满足自己的私欲。

还真是个“医”冠禽兽!连12岁的女病人都不放过,根据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J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从重处罚。”对未成年少女多次进行搞非法行为,余某已经忘记了淡出学医时的誓言,“勿问贵贱,勿择贫富,专以救人之心。”余某从医的这颗心已经不再单纯,贪婪的追求让他最终前程尽毁。

人人都用“白衣天使”般的滤镜来看待医务工作者,却忘记了即便是天使中也有败类,神圣的从来都是职业,而非个人。行医可以是为了赚钱,也可以是为了名声,却独独不能忘记了人性,做人做不到高修养,却不能没了必要的道德素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