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新要求,把2023年作为“干部作风建设集中攻坚年”,不断强作风抓落实,进一步营造用心工作、务实重干的浓厚氛围,以优良的作风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干部作风建设集中攻坚年”活动聚焦区党工委“1477”发展思路,深入践行“八种作风”,聚力打造“八个标杆”,大力整治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中暴露出的“庸、懒、散、慢、拖、瞒”等干部队伍作风顽疾,推动形成勇于担当、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通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全面自查自纠、警示教育活动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干部执行力,提高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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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夯实责任强落实

“攻坚年”活动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整改工作,不断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全区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率先垂范、引领示范,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既管业务、也管作风,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及时掌握动态,强化结果运用,对活动期间发现的作风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严惩不贷。

坚持敞开大门抓整改

“攻坚年”活动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落实“一线工作法”,切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企业和群众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聚焦群众利益、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调研督导,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节点,细化推进措施。要将整改工作进展通过高新区网站、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公示公开,请群众监督。

坚持标本兼治利长远

“攻坚年”活动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围绕解决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及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完善措施、堵塞漏洞。同时,将“攻坚年”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把活动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让每名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都明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坚守行为底线,慎用权力、恪尽职守,确保作风建设成果持续发挥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