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雅安市雨城区第二中学校长庹庆明提出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章社会保障中增加一条:国家实施陪护假制度,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作为赡养人的职工陪护假。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陪护假期间视同出勤。

“如可规定,父母单方年满六十五周岁的,给予其子女每年五天的陪护假。”庹庆明举例表示,这样可使子女请假时合理合规,老人在晚年的情感需求有更多的保障,降低“长期失陪导致情感缺失”造成悲剧的几率,还可拉动内需,纾解养老难题。

这个很人性化了!父母需要孩子的陪伴。我们每个人都是生命过客,人生苦短,珍惜彼此在一起的幸福时光。

可是目前的情况是别说8小时工作制,就连双休都没法保证,年假都没时间休,节假日放个假还被政府调休来调休去,现在缺的不是假,缺的是落实“最基础”的假!​

而且这种给劳动者的福利最后都会变成资本家职场歧视的工具。。。以后面试还要问你父母的年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