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APP显示,近日,戴某某与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朱某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公开。文书显示,法院查明,原告戴某某在拼多多平台朱某经营的店铺“银来乐珠宝”购买手工银筷子42根,商品规格为76克/根,商品单价为152元/根,原告共支付价款6384元,被告向原告提供的《珠宝首饰鉴定证书》载明:“贵金属检测:银S含量:999.9‰”,同时涉案商品标有“假一赔十”字样。
此后,原告在收货送人后,经人提醒发现材质可能有问题,遂送至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经检测涉案银筷子的实际成份为铜、锌、镍,表面有银覆盖层,与被告描述完全不符。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朱某返还原告戴某某货款6384元,支付原告十倍赔偿款63840元,原告退还被告涉案商品,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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