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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省委第二巡视组组长李清,副组长马崇良、王兵:

您们好!

本人刘良彬,得知巡视组已进驻高县,特向您们呈上宜宾市纪委原书记向辉礼深度涉案,我本人遭受重大不法侵害的高县0元购转让股权案的全案报道,以及本案审理已长达一年多目前超期已久仍不结案的案件审理过程:

一、澳门著名爱国统战媒体《环球新闻报》对本案的深度报道,请直接点开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gRC1X06q1lXLLLhrRWPEWA,四川宜宾“0元购”股权案扯出向辉礼,涉案金额约10亿,其中2.3亿流向查实法院不提供》就可阅读原报道全文。

二、高县0元购转让股权案一年多来的审理全过程:

2022年2月7日,刘良彬向高县法院提交诉状及起诉材料。

2022年2月10日,高县法院以诉前调解立案。

2022年2月13日,刘良彬提交《不调解申请书》。

2022年2月14日,高县法院立案,原告刘良彬当天缴费,法院传票确认开庭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上午9点半。

2022年3月24日,原告刘良彬和代理律师前往高县法院准备开庭,才被告知:23日下午5点,被告周敏的文书代收人罗玉聪(非律师)向法院递交了周敏3月8日的心血管科门诊病历,半年前的精神抑郁症诊断证明,向法院申请延期,并得到法院认可。高县法院加班突击做出新的传票,把开庭时间变更为2022年4月8日14点半。高县法院没空制作本案的《延期审理决定书》通知原告,所以等原告到法院开庭的时候就给原告做一个告知笔录。

《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如果确因突然患病等正当理由没法到庭,审查证据、认定事实等就难以进行,这将影响人民法院正确裁判,因此,可以延期审理。10多天前就准备好的门诊病历绝非突然患病,精神抑郁更是长期慢性病。高县法院允许延期的决定是明显的程序违法。

2022年3月29日,高县法院黄洁院长首次和原告刘良彬见面,告知刘良彬此案已作为“四类案件”进行审理,并承诺一定会公平公正审理本案。同时法院做出《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

2022年4月8日上午,原告刘良彬诉周敏0元购股权案正式开庭,证据交换中,原告刘良彬得到周敏律师罗和辉违法在宜宾市公安局时任副局长周述华批准下进入看守所胁迫刘良彬和张传忠转让股权的证明,原告以此依法提出罗和辉是本案当事人,不得作为周敏的律师。但被高县法院强行告知:罗和辉虽然是“0元转让股权协议”在看守所签订的关键当事人,具体经办人,但仍不同意原告刘良彬申请罗和辉作为本案证人,仍将继续作为被告周敏的代理律师参加庭审。

最终,罗和辉顺利代理完了2022年4月8日的庭审,《人民法院庭审规则》第九条规定:证人不得旁听庭审。高县法院却允许罗和辉作为证人不但全程旁听庭审,更是作为律师代理人参与全部庭审过程,高县法院已构成明显的程序违法。

2022年4月8日下午,庭审结束,合议庭要求:周敏在一周内提交她陈述的她在公司1200万的出资证据。直到今天都没有提交。

2022年4月15日,高县法院向刘良彬送达《举证通知书》,要求原告30日内再次提交证据。

2022年4月19日刘良彬提交《请求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申请书》1、请求贵院依法依职权调取申请人2014年11月,被拘押在宜宾市看守所拘押记录;2、请求贵院依法依职权调取申请人在2014年11月期间在宜宾市看守所的会见记录,特别是与罗和辉(周敏的律师)的会见记录。

2022年5月19日高县法院从宜宾市看守所获得回复,罗和辉在2014年11月11日16时至17时违法进入看守所会见刘良彬,逼迫其签订了2022年4月8日下午庭审中出示的证据文件。罗和辉后又于2014年11月12日到13日长达一天时间,在时任宜宾市公安局副局长周述华违法批准下,进入看守所并逗留一天,期间会见了兴盛公司的刘良彬股权代持人张传忠,并成功强迫张传忠签订了一份虚假的《股东会决议》。

在这份虚假的《股东会议决议》上,记载的会议地点是:高县庆符镇,与事实不符;记载的参加人员为张传忠、周敏、李远兰,实际上三人分别处于三个不同地点,特别是主持人张传忠当时明明就在宜宾市看守所羁押中,会议内容是张传忠将代持的100%股权,分别转给周敏60%,转给李远兰40%。

至此,周敏的律师罗和辉违法进入看守所,伪造《股东会议决议》以强迫刘良彬、张传忠签字的方式,强占价值1000万股权的事实真相大白。

2022年8月23日(该案作为普通程序民事案件6个月审限已过去了10天,本该8月13日到审限),本案审判长电话告知:经高县法院院长黄洁批准,本案审理期限再延期6个月。

从此,没有任何关于本案消息,这延期的6个月中,法院没有再第二次开庭,没有约见过原告一次,没有再找原告了解过任何请款。

2023年2月13日,经高县法院院长黄洁签字批准延长的6个月的审限也已经截止了,当日高县法院仍音讯全无。从2月14日0点起,本案即构成了超期。

2023年2月22日,高县法院纪检监察负责人通知刘良彬:高县法院副院长要于2月23日10点半约见刘良彬,但2月23日9点,该纪检监察负责人通知刘良彬“因副院长有重大紧急会议”约见临时取消。

从2023年2月22日至今,高县法院再也没有任何音讯。

最后,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全部属实,为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恳请巡视组领导彻查此案,还受害者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