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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晚,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贺泓在参加北京团视频连线采访时表示,在大气污染控制背景下,我国应该尽快启动国家第七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立项,公布国七标准实施细则。

今年两会上,贺泓带来的建议均和大气污染控制相关,他建议尽快启动机动车国七标准的研究,开展机动车排放国七标准的制定。

“机动车排放标准问题,我已经调研了很长时间,我国现行国六标准在去年实施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经过数十年努力,我国机动车污染治理取得了长足进步。”贺泓说。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我国从2000年开始对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控制,由国一标准发展到国六标准,在每一次的标准提升过程中,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都有大幅下降。2016年12月23日,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2018年6月22日,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与国五标准相比,重型车国六氮氧化物和颗粒物限值分别减低77%和67%。在贺泓看来,现行国六标准已经基本追上了发达国家脚步,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日前,欧洲议会通过了《2035年欧洲新售燃油轿车和小货车零排放协议》,2035年开始将在欧盟27国范围内停售新的燃油轿车和小货车。美国也将推出更加严格的汽车排放新规。我国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放控制中心也在牵头开展新的标准制定。

“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进一步使我国国家机动车排放控制能保持在国际先进水平,加快交通强国建设,机动车国七标准实施势在必行,我认为,应尽快启动机动车国七标准立项工作,开展国七阶段标准制定工作。”贺泓说。

国七标准如何制定需要通盘考量。贺泓建议,除了行政主管部门以外,还要充分听取产业链,尤其是上下游相关企业的建议,同时要吸纳研究单位、协会等多方力量,进行深度交流、研讨。

“通过多方合作,我们要对政策、路线、技术、经济等进行可行性深度整体分析,来保障国七标准制定的合理性、准确性、可实施性,同时,要体现中国特色,更加符合中国应用场景需求。”贺泓说。

文/本报记者 刘洋

本版统筹/林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