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关于一家公司招聘外贸业务员的信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据九派新闻视频报道,这家公司要求应聘者必须是农村孩子且非独生子女,并且要求应聘者是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一年以内,或者是28-35岁的已婚已育人士。这一招聘要求引发了网友的强烈不满,有人认为这是一种歧视和不公平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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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认为,一家公司招聘人员应该以应聘者的能力和素质为标准,而不是以其出身和家庭背景为标准。对于非农村孩子、独生子女、未婚或未育的人士,他们是否具有从事外贸工作的能力和素质并不会因此而发生改变。这样的招聘要求不仅违反了劳动法和平等就业的原则。现在大家越来越注重公平和平等,这种歧视性的招聘要求显然不符合时代的潮流。如果一家公司的招聘要求被认为是不公正和不合理的,那么这将会使其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从而影响其未来的发展和壮大。

对于招聘启事中明确标注“不招独生子女”,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独生子女要照顾那个父母亲,到时候要结婚呢不想离家太远了让她回去啊,那我不是很麻烦吗?”他认为,这些独生子女可能在工作一段时间后就会离职,这对公司来说是一种不稳定的因素,而且员工频繁更换也会增加公司的培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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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为何要求农村孩子,该工作人员称:“农村孩子能吃苦一点嘛,做外贸的话需要很长时间来沉淀的,做到后面时间越长的话工资越高,做了一年又半途而废没有意义啊!”他认为,农村孩子在家庭教育和生活环境方面可能比城市孩子更加朴素和坚韧,能够适应外贸行业的压力和挑战。

然而,该工作人员的回应不仅没有扭转公司的负面影响,还引发了许多人的质疑和批评。许多人认为,该公司的做法是一种歧视和不公平的表现,独生子女并没有错,为什么要因为他们的家庭状况而拒绝他们的就业机会呢?招聘单位不应该因为一个人的出身和家庭状况而对其进行区别对待,农村孩子和城市孩子一样,都应该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

此外,一些人也认为,该公司的做法存在一定的风险和局限性。虽然农村孩子能够吃苦耐劳,但是外贸行业的工作压力和挑战也非常大,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和人际交往能力。如果仅仅是凭借吃苦耐劳的精神来工作,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

而我国劳动法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限制、歧视劳动者就业的权利,不得以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残疾等为由拒绝雇用劳动者。”

综上所述,虽然该公司的做法可能有一定的理由,但是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来看,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权利,不歧视任何人,让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和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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