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小霞与小威曾系情侣关系。两人分手后,小霞及其家人屡遭小威跟踪、蹲守、施暴、自残、信息轰炸、死亡威胁等各种形式的骚扰和威胁。
2月22日,经申请,广东珠海香洲法院发出对小霞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若小威违反保护令,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引出:

面对小威的行为,小霞们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保护令的适用范畴可以针对前男友么?
律师解读:

一是什么是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最早出自201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其主要是指当事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向人民法院申请的司法令状,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以及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的裁定。

由于家庭暴力的紧迫性,法院受理申请后会于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保护令将于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但是人身保护令能否申请成功需要当事人提出充足的证据材料。

以本案为例,至少包括但是不限于:

1、出警记录,及警察记录在案的笔录等等。

2、证人证言,居委会,村委会等等。

3、小威带有威胁的短信微信等等。

二是之前是对家庭成员申请保护令,能不能对前男友申请呢?

根据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九条 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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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条款上看,事实上扩大了保护令的申请主体范围,加强对婚恋交友关系中的妇女权益保障,及时防范“分手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