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回家奔丧就开除你!”李某作为工程师在某商务公司上班,因父亲患癌症且已经晚期,李某通过微信向直接领导请假后,又通过邮箱向领导请假称“因父亲病重需紧急返乡,特提出请假申请,请假6日”。期间公司不断要求李某提供有效的请假材料,李某通过微信提供父亲重病病历照片。4天后李某父亲重病去世的当天,公司以李某请假未获批构成矿工将其开除。李某不服申请劳动仲裁后认定公司违法,公司不服起诉至法院。(来源最高院推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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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仪律

这个案件是最高院作为典型弘扬社会核心主义价值观所公布出来的,目的就是在于矫正某些公司的不通人性做法。孝顺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是因为父亲病重去世回家奔丧就被开除,这样的企业也走不长久。

公司开除李某,从法律上来说,叫做单方面解除和李某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不是说公司不能开除李某,只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绝对不是说开除就开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说李某在工作期间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作为公司一方是可以直接解除和李某之间的劳动关系的。

但是从本案的情况来看,李某根本就不具有这样的情况。作为公司一方,首先就要主动遵守法律法规。员工在遵守公司制度规定的同时,公司也不能过于苛刻,也应当善意宽容的对待自己的员工。

李某父亲换了癌症很可能去世,在这种情况下李某作为一个孝子请假回家探望既是履行孝道的表现,也说明他是个善心之人。如果说仅仅是事发突然,没有来得及当面向公司请假就被开除,这样的做法让人失望。

公司更让人气愤的做法是在李某多次向公司说明并提供证据证明父亲确实重病情况下,却依旧以请假资料不全,没有经过审批强制要求李某回公司上班,这种做法极不人道也不符合社会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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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终认定,李某不构成旷工,公司开除李某的做法严重违法,不但判决公司败诉,而且判令公司支付李某李某赔偿金共计1万多。

作为一个打工人,确实是要为这样的判决点赞,百善孝为先,如果李某真的不管去世的父亲回公司正常上班,公司难道不会觉得后怕吗?一个缺失了孝道的人,会让公司好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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