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资金管理不尽职、对个人经营贷款管理不尽职、对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使用管理不尽职、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查不尽职、保理业务资金管理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55万元。

鲁银保监罚决字〔2023〕16号显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资金管理不尽职、对个人经营贷款管理不尽职、对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使用管理不尽职、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查不尽职、保理业务资金管理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山东银保监局在2022年2月15日予以处罚,罚款人民币1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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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法定代表人为辛亮,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四区1号楼,经营范围包括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