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慕嘉烜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以其唯一性、完整性及安全性被广泛使用,可极大提升票据流转效率,降低人力及财务成本,有效提升金融和商务效率。但在市场交易中可能出现承兑汇票被拒付产生的矛盾纠纷,损害持票人正常的票据权利。近日,新密法院审理了一起跨省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经过承办法官的调解使双方企业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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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2021年8月,原告四川某设计公司与被告新密市某置业公司签订一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向被告提供设计工作。原告按约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成就后,被告并未按约付款,于2021年11月签发一份142.7万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承兑人均为被告、收款人为原告。汇票到期后,原告提示付款被拒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新密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支付原告应付票据款及利息。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对案件基本情况进行梳理,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找准争议焦点。考虑到双方均为企业,并且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为尽可能降低诉讼对企业的影响,承办法官积极引导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告对汇票金额并无异议,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原告降低对利息的诉请及适当延长还款时间,而原告主张在较短的时间内还款,且要求按照LPR的2倍支付利息。结合本案案情及相关争议点,承办法官一方面引导原告结合当下的经济情况,理解被告的难处适当将还款时间进行延长;另一方面引导被告积极筹措款项进行还款,而逾期利息则作为约束性条款,督促被告积极还款。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原被告愿意各自做出让步,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该案最终以调解的方式得到妥善化解。

近年来,新密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给企业方便、让企业满意”的意识,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现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以最快的时间、最低的成本、最优的方案解决企业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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