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银保监罚决字〔2023〕1号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国内信用证贸易背景审查不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以及未按规定报送监管数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泰安银保监分局于2023年2月8日予以处罚,罚款人民币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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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显示,该公司自2017年8月16日起共受到3次行政处罚,罚款共计115万元。

资料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成立于1995-11-07,营业场所位于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308号,负责人为刘峰。经营范围包括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