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长安发生的伤人事件,最终结果是三位被害者,相继死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正式对该事件发生的原因,作出解释,但网络流传的版本,都是一致的,就是被害者属于工作中介,而凶手是被介绍进厂的打工者,双方有一定的劳务关系,被害者欠着凶手大约3000多元的工资,而一至不给,使双方产生矛盾,最终酿成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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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欠工资应该怎么讨要呢?

不外乎两种方式,一种是法院起诉最后判决并执行,第二种就是自己上门讲理中介良心发现主要退还工资。

这位小伙也是一种普通打工者,并没有过于心机,他选择了第二种方式,认为自己是绝对有理,我劳动出力别人给发工资,何错之有?可他没有想到的是,对方是毫无良心啊,既然工厂已经把工资发放到中介的手中,理所当然应该是中介把工资返还到打工者手里,可是这些吃人不吐骨头的中介方,那是真的没有廉耻,直接强行私吞。

由此可见小伙气愤,也是一种正常现象,不过最后选择的解决方式实在有些过猛,没有给这几位黑中介,一丝的后悔机会,直接triple kill了。

然后很多吃瓜群众就说,小伙太老实了,他应该去法院起诉对方,可你们真的想过,为了3000多元,去法院立案起诉到审判执行,那是一个漫长并且花费不少金钱的方案。

对于这位为了三千多元工资,而屡次讨要的打工人来说,这个时间和金钱,他根本就花不起,目前来说,民事诉讼从立案到开庭,要三十日内完成,如果无法送达文书,可能还要延长,就算开庭并判决,如果对方死不配合,还要走执行局流程,不经意之间,就得花费两三个月时间,如果要是再找个律师的话,那费用不得了,估计要比他的工资,还不一定能够覆盖住律师费用,确实有些得不偿失。

当然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执行局也不是百分百就能够完成任务,这些黑中介,如果死不执行,或者躲猫猫,你也拿他没办法。

所以那些说应该走司法程序的人,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真到现实当中,你也是无奈加无解,要么吃哑巴亏,要么就和对方做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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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我们的社会,在这种小型的纠纷当中,应该提供更加方便的解决方式,比如当地的居委会,赋予一定的权利,简化流程,直接对这些黑中介动手,只要违反规定就取缔它的营业执照,或者这些中介公司,让它们组成行业公会,每年上交一定的会费,如果有企业违法经营,比如这次欠薪问题,直接没收这些中介公司的会费,返还给这位老实的打工者,这样是不是更加合适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