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之怒,伏尸千里,匹夫之怒,血溅五步。当老实人忍无可忍时,往日低眉顺眼者的做法总是让人惊诧不已。

2月13日下午,东莞发生一件持刀杀人案,涉案四人,死亡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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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要给我的文,定下一个基调,那就是无论杀人者有多无辜背后有多少隐情,杀人者偿命,犯法者伏法,私刑绝不可姑息,不可原谅。而无论被杀者是否为穷凶极恶之徒,是否有千万条该杀之理由,凡不经国家机关审判而动用私刑者,皆为犯罪也。

死者一共有三个人,与行凶者的关系是劳务中介和被中介的打工者。

起因是行凶者被死者介绍到厂里流水线打工,而后因为我们不清楚的缘由将原本应支付给行凶者的4000元劳务费,克扣了3600元。多次讨要无果后行凶者怀揣利刃,挥刀刺向被杀者,血泊汪洋之中两人命丧当场,一人在送医过程中不治身亡。

年前,另一场故事结局相差无几,但是凶杀缘由有所不同,但是性质几乎相同的案件也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

也是一个大家口中罪不至死的人,动手杀了大家口中罪有应得之人。

当时网友一致认为法律应该考虑事实,考虑罪不至死的原因,考虑罪有应得的事实。

但是唯独没有人考虑社会秩序的事实,如果人人都像他一样行凶伤人为讨正义,那么社会治安就再无宁日。

无论是那一起凶杀案,还是这一起凶杀案,我都饱含了同情,可绝对不想姑息。因为法律的存在就是为了维持最基本的社会秩序的,不可因法外容情而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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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反思的不是我们这些网络上的人,也不是那些杀人和被杀的人。

每一起凶杀案件都有其当时认为不可改变的缘由,但是这一桩桩案件的当事人才不是最应该反思的人。

应该反思的人是我,是我们这样的自媒体撰稿人。我们每天追热写冷不应是我们的本意,流量和热点改变不了这个社会,我们才是真正应该为这些老实人说话的人,虽力薄但应有人间公义。

还应该反思的人是那些本来应该给予这些老实人以保护的人,人间不是没有正义,只是经常迟到,还偶有早退。虽不常看报吃茶,但这些老实人不得不动用最原始的获得公平的办法绝对不是他一个人的悲哀。

这是整个社会的悲哀,是整个社会的渎职、不作为才让这些恶意讨薪者屡屡走上不归之路,若是哪怕有一个组织、一个机构能够在这些行凶者动手的前一秒为其主持公道,也不会让那些无辜者倒在血泊之中。

三条生命,杀起来那么容易么?行凶者动手之前难道没有想过自己的妻儿高堂?他是如何为自己的行动踌躇不已?

每个行凶者都不是讨薪不成立刻行凶的,他们都是经历过一系列段时间的激烈思想斗争才动手的。正义不是没有时间赶到,只是迟到了一点而已。下一次正义到场的时间一定会让行凶者为其所作所为付出其应得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