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2岁脑瘫女孩被同岁亲戚性侵,哥姐顶住亲情压力起诉的新闻迅速引爆各大网络平台。那么,案件情况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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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脑瘫女孩遭同岁亲戚性侵。

小丁出生于重庆农村家庭,生下来就患有轻微脑瘫,属于肢体三级残疾。小丁年幼时母亲就去世,父亲年老身体不好,虽然有哥哥姐姐,但都在市区工作,不好照顾她。所以到了上学的年级,小丁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上学,于是被寄在一个姑妈家。

姑妈家有个女儿张表姐,她的儿子小吴12岁,和小丁同岁。就是这个小吴,给后来的小丁带来巨大的伤害。

某日,姐姐丁某突然接到小丁用同学手机打来的电话,电话里,小丁说她被小吴打了,还被小吴摸了身体,但小吴只承认了打人的事实,否认猥亵小丁,而且当晚小吴就打小丁的事下跪认错,于是姐姐丁某没有选择报警。

随后,小丁被哥哥姐姐接到市区,在多次询问下,小丁才说出她被小吴多次性侵。

受害者哥姐替妹报警。

哥哥姐姐在得知小丁遭受性侵的情况下,顶住亲戚的压力,选择了报警。

据悉,小吴的母亲张表姐早就发现了自己的儿子有猥亵小丁的事实,但始终未对小吴加以教育管教。从2020年至2021年5月28日,小吴长期持续性地以打骂威胁等强制手段,对小丁实施了8次性侵犯。

2022年6月2日,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对小丁的鉴定意见为,小丁患有创伤性应激障碍和轻度精神发育迟滞。

性侵者未满14岁无法受到应有的惩罚。

尽管小丁的哥哥姐姐报了警,但由于小吴未满14岁,区公安局只能向丁某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警察告诉家属,警方已经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做了最大的努力。

小丁姐姐说:“警察调查结束后,我妹妹问了一句话让我印象特别深刻,她当时问我,警察把他(小吴)抓起来了没有?”但小丁姐姐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小丁也知道小吴最后没有受到刑事处罚。

后来,小丁姐姐在给小丁做安全教育时,告诉小丁遇到紧急情况应该报警,但经过这件事以后,小丁认为报警无用。意识到小丁遭受的伤害,小丁姐姐决定起诉小吴,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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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结果。

小丁姐姐和哥哥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将小吴及其监护人诉至当地法院。一审判令被告小吴及其监护人道歉,并赔偿小丁医疗费、心理创伤康复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4.6万余元。被告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但被告未执行。近日,小丁的代理律师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对此有什么规定?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也就是说,对于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是否惩罚的问题,法律还是尽量采取克制的态度。

近年来,未成年人恶性犯罪居高不下,犯罪年龄也逐渐低龄化。虽然立法对最低刑责年龄作出个别调整,但依然有些“小恶魔”“游离”在法律制裁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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