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5日,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上海市崇明区某住所的上海某果蔬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红茶威士忌酒和紫酒VIP(桑葚酒)进行定量包装商品抽检,2021年12月7日,上海市崇明区计量质量检测所依据编号为JJF1070-2005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出具《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报告》两份,判定上述涉案商品净含量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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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明,当事人上海某果蔬专业合作社在位于上海市崇明区某号的厂房内于2021年09月14日生产了一批红茶威士忌酒,共计30件,标注净含量:500ml,于2017年03月25日生产了一批紫酒VIP(桑葚酒),共计30件,标注净含量:750ml。2021年12月7日,上海市崇明区计量质量检测所依据编号为JJF1070-2005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出具《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报告》两份,判定上述涉案商品净含量不合格。本案检验批的商品货值金额为人民币3900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生产平均实际含量小于标注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品的行为。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作出罚款5850元行政处罚。

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净化了市场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接下来,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计量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同时督促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诚信经营,全力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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