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子凌晨感觉有人闯入自己的家中,只穿着内衣内裤的她根本来不及穿上其他衣物,就赶紧抓起一把剪刀防身。后经调取监控发现,还真有一名男子蹑手蹑脚地打开了她家的房门。

2月12日凌晨,女子正在家中卧室睡觉时,隐隐约约听到有上楼的脚步声,女子以为是朋友们回来了,就叫了几声男性朋友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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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没有人答应,女子就拨打了朋友的电话,可朋友却告诉她还在外边玩,根本没有回家。

女子瞬间惊出一身冷汗,虽然当时只穿了内衣内裤,但是吓得根本来不及穿其他衣服了,就赶紧拿起一把剪刀防身,躲在卧室内不敢动弹。

女子的朋友们听说了此事,也立即赶了回来,两人一起去查看了监控,发现了一名可疑男子,将其抓住后报警。

女子表示:“我的朋友们查了监控,发现包括我在内,连着三户的门口都被画了叉,也是确定了他进了我家,才报的警。”

面对警察的询问,男子表示喝了酒,因为女子房间没有上锁,所以才走错了门,极力否认自己私闯民宅。

网友们表示,女子不关好门自己有责任,男子洒后走路还蹑手蹑脚还画记号也很不正常,这就说明这里面有问题,警方出手吧!

喝酒只是借口,明眼人都能看得出,如果不是女子的朋友们及时回来抓住涉事男子,女子就很有可能被人摧残!

从法律上讲,男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也就是说,无论有什么理由、什么借口,都不能逃脱私闯他人住宅的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第3项,有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行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监控视频已经足以证明男子确实未经女子同意闯入其住宅,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公安机关应根据男子的轻重情节作出拘留并罚款的决定。

虽然男子辩解自己是酒后走错了门,但是殊不知酒后违反治安管理,也应当给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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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如果男子真的系醉酒后闯入女子住宅,公安机关在接到报警后,应当将该男子约束至酒醒,并给予处罚。

总而言之,无论男子是否喝酒,但闯入他人住宅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男子应当接受处罚。

有人提到监控视频中,男子在三户门口都画了叉,这是否在窥探女子的隐私权呢?

民法典第1032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指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也就是说,每个人都享有隐私权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以窥探、侵扰等方式侵害隐私权。

同时,民警应当着重调查男子在门口画叉的含义,如果涉嫌刑事犯罪,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