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冲动了!”因怀疑28岁的妻子出轨,重庆一38岁男子在酒馆内刺伤与妻子单独聚餐的男子,该男子因伤重医护人员没能抢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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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刚(化名)今年38岁,重庆市荣昌区人,几年前遇到了张玲(化名),随即便坠入了爱河,经过穷追不舍、百般呵护,终于和28岁的张玲喜结连理。刚结婚那两年,二人小日子过得十分恩爱,令人称羡。念在自己比妻子年龄大,莫刚对妻子百般照顾、有求必应。但是随着时间的增长,加上二人之间年龄的差距,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代沟,时有摩擦发生。

张玲觉得自己和丈夫莫刚无法沟通,生活已经抹去了当初爱情的甜蜜,遇到摩擦便喜欢找人倾诉,其中就有一个名叫秦勇的异性朋友。秦勇今年刚满30岁,只比张玲大了2岁,二人之间有很多共同语言,很聊得来。莫刚发现妻子经常出去,且不再像以前那样和自己无话不谈,感觉到了妻子和自己的疏远,年龄上的差距更加重了疑心,便怀疑妻子在外面有了人。

在2月8日那天晚上,张玲以和闺蜜逛街为由离开了家,莫刚不相信便悄悄跟了上去,发现张玲和秦勇在重庆市永川区的一家酒馆内单独聚餐。从窗外看着他们有说有笑,很亲密的样子,莫刚感到十分气愤,更坚定了妻子已经背叛自己的认知。越想越气的莫刚,从五金店买了一把水果刀,冲进餐馆将秦勇刺伤,秦勇因伤势过重不治而亡,整个过程中莫刚都没有动过张玲一个手指头。

酒馆的工作人员报了警,目前警方已经把莫刚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的侦查过程中。对于网传“女子被包养”的说法,也有待进一步核实。

这个事情发到了网络上,引起热议。有的人直呼,欺骗老公,晚上单独和其他男人去酒馆,本身就很可疑;也有的人表示,无论是男人和女人都应该有分寸感,不能率性而为,丈夫冲动固然不对,但是妻子的做法也让人难以认同;但也有人表示疑问,错误的根源不应该是张玲吗?为什么刺死的是秦勇而不是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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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事出有因,也不能随意伤人。莫刚冲动之下,犯下了难以弥补的错误,但是有人疑惑,莫刚该怎样定罪,是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又将面临着怎样的刑事处罚呢?

1.定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都是对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侵害,但前者的性质更为恶劣、对社会的危害更为严重。

区分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主要在两点:一是主观意图,故意杀人是抱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而故意伤害抱着伤害他人身体健康或者身体组织的完整性的目的;二是客观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行为必然是冲着人体要害部位进行猛烈打击,如心脏、太阳穴等,构成故意伤害罪,其行为一般只是对身体普通部位进行打击,如人体的四肢等等。

判断莫刚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还需要法医对死者伤情的鉴定以及死者是否有基础病的调查。莫刚作为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性质及后果有清晰的辨识能力,如果莫刚拿刀刺的部位都是人体的要害部位,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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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莫刚将面临着怎样的刑事处罚呢?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莫刚的动机、行为手段以及造成的后果来看,我预判法院会以故意杀人罪定罪。而莫刚的行凶地点又是在公共场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会对其从重处理,刑期很可能会在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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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冠一怒为红颜,从此人间不久留。介意伴侣与异性的距离是人之常情,但是要把握好度;同样的妻子张玲也没有把握好与异性的距离、没有避嫌,这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对于该案,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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