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5年4月9日,南北战争结束,时任美国总统林肯宣布废除黑奴制,黑人将拥有自由身,并且可以获得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然而由于白人从心底上还是歧视黑人的,因此黑人即便可以分到土地,也是贫瘠、干旱的那种。
1866年,俄克拉何马州与黑人、印第安人签订土地分配条约,给他们每人弄了一大块不毛之地,美名其曰“上帝的恩赐”。而我们今天的故事,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1902年,一个名叫莎拉·雷克托(Sarah Rector)的黑人女孩出生于俄克拉何马州某个小镇,是印第安克里克部落的黑奴后裔。
按照那时的规定,每个原本属于美洲原住民的奴隶以及后代都将自动获得一块的土地。因此,莎拉一出生就得到一块面积为159.14英亩(约64公顷)土地,当时价值500美元左右。按理说分到了土地,莎拉一家应该会非常高兴,但他们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无他,因为这块地基本都是砂石,土质极差,根本不能种农作物,而且还离家特别远,有97公里的路程。最关键的一点,莎拉一家每年为此还要交30美元的地产税。要知道,黑人在那个年代一个月都挣不到30美元。因此,这块64公顷的土地对他们来说不是收益,反而是负担。
鉴于此,莎拉的父亲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请,要卖了这块地。但被白人法官拒绝,理由是禁止买卖。交不起地产税又不能买卖,那怎么办?就在这时,美国标准石油公司找上门来,说想租下这块地用来探测石油。为了摆脱这个负担,莎拉的父亲以每年30美元的租金将地租给了标准石油公司。
这样一来,莎拉一家总算不用为地产税操心了。没过多久,石油公司果然在莎拉的土地找到了石油,之后又发现了更多的油井。1913年,此公司正式开始开采石油。据相关资料显示,仅莎拉的土地上,每天就能产出2500多桶石油。
莎拉一家虽然没见过世面,但也知道石油是个好东西,更知道自家土地上产石油意味着什么,于是赶紧找到石油公司,要求重新签订租约,把租金变为每天300美元,相当于今天的7600美元。美国标准石油公司起初不同意,认为这个租金有点高了,但在黑人精英的周旋下,最终还是同意重新签约。
就这样,昔日一贫如洗的萨拉,一夜之间变成了美国当时最富裕的黑人。不仅如此,她还成为了俄克拉荷马州纳税额最高的人。没过多久,此事就在美国引发了一场动荡:黑人以莎拉为荣,拍手叫好;白人则成群结队跑去街上抗议,呼吁政府出面解决这个“问题”。
因为在白人看来,黑人只能是低等、贫穷的,白人则是高等、富有的,因此他们根本无法接受黑人也可以变成富人的事实。为了平息白人的无能狂怒,俄克拉何马州与州议会商量一番后制定了一个条荒谬的法律:莎拉·雷克托是白人,享有白人的所有权力。
不过这一切的前提是,莎拉必须选择一位白人作为自己的“监护人”,给她在金钱支配上的建议。就这样,原本还是黑人女孩的莎拉,因为太富有,被美国政府指定为“白人”。你看,金钱不仅可以使鬼推磨,还可以漂白肤色。后来出于黑人的抗议,“白人监护人“被州政府辞退。
为此,黑人报刊《芝加哥后卫报》讽刺道:“白人对黑人女孩莎拉的富有感到震惊,因为他们反对巨额财富掌握在黑人手中,以致于宣布她为白人……尽管她拥有黑人的所有特征,奈何她的钱太多了,所以只能是白人……每当黑人取得任何成就时,一些白人都想宣布他们为白人。”
此后,莎拉开始以“白人”的身份接受高等教育,并在18岁时成了百万富翁。要知道,那个时候整个美国都没多少百万富翁。几年后,她带着家人搬去了密苏里州的堪萨斯城,在第12街买了一套豪宅,人称“雷克托的房子”。后来,她又购买了大量股票债券、豪车、商店和一块2000英亩的土地。
在巨大财富的诱惑下,莎拉拥有一大批追求者,这其中还有许多白人。最终,她嫁给了一个名叫罗伯特·坎贝尔黑人汽车经销商,两人生了3个孩子。就这样,凭借着惊人的财富,莎拉最终挤进了白人上流社会,过着奢侈的生活。大萧条期间,她的财富虽然缩水了一大半,但依旧能过上体面的生活,
1967年,65岁的莎拉·雷克托去世,给子孙后代留下了为数不多的油井与不动产。不过非常讽刺的是,自从莎拉被宣布为“白人”后,她本人主动往白人群体靠拢,并以“白人”自居。比如招司机、佣人,优先选择白人;给自己的孩子找老师,非白人不要。